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项目自主招标公告
根据阜阳市财政局关于招标采购的有关要求,现就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项目开展自主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项目。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2021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皖环发〔2021〕71号)等,对阜阳市范围内8个县(市、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成效复核评估,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检测,以全面了解工作开展现状,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有效参考。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项目,并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报告。
4.内容要求:
4.1评估范围:纳入阜阳市2021年度目标任务清单的3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8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4.2评估标准:依据安徽省2021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等文件。
4.3评估内容:
4.3.1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该项主要针对全市8个县(市、区)48个2021年新增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按照100%进行实地复核。实地查看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周边居民住户(随机抽查10 户)生活污水处理收集处理情况,查看核实管网覆盖率、进水水质合格率、出水水质达标率等情况,评估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是否合格。
4.3.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该项主要针对全市8个县(市、区)42个2021年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任务,按照100%进行实地复核。每行政村实地随机走访 10户居民,围绕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满意度等进行走访调查,重点对污水收集、农户受益、日常运行等进行调查。实地查看被检查村的污水治理设施,对各类污水接入、管网敷设、设施设备安装运行、出水水质、出水去向、资源化利用、周边是否有明显地表径流污染等现场点位进行重点查看。评估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是否合格。
4.3.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该项主要针对全市8个县(市、区)10条2021年新增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按照100%进行实地复核。通过实地查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整治水体的整治工程建设、水质改善成果等重点实地查看,并随机询问水体所在区域的居民住户(随机抽查 10 户)对整治结果的满意度。中标单位须按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农村黑臭水体监测布点要求和《2021年度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皖环发〔2021〕71号)中监测频次要求(自行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检测单位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对10条农村黑臭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氨氮三项指标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评估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是否合格。
4.3.4农村环境整治
该项主要针对全市8个县(市、区)31个2021年新增完成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按照100%进行实地复核。实地查看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和居民住户(随机抽查 10 户)生活污水处理收集处理情况、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评估完成环境整治行政村是否合格。
4.3评估方式:现场资料收集、实地核查和入户访问。
5.服务需求:
此次评估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评估服务:
5.1评估报告
(1)8个县(市、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表,10条农村黑臭水体检测报告。
(2)《阜阳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验收复核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组织保障、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任务完成、建设质量、运行维护、工作特色、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部分内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验收评估分报告、报表及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项目所有评估影像资料、原始分析数据等。
5.2其他需求
(1)人员关系: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以及投入的工作人员系承揽合同关系,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成交供应商应为其员工购买相应的意外、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人员配备: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须立即配齐不低于8名的具有与本采购任务相匹配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调研评估人员,如分组开展,每组须配备不少于2名全职人员。
(3)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按采购人要求,项目全部工作于40个工作日完成。
6.招标人: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资金预算:30万元以内。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评分标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近三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处罚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若无则投标时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
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4、提供为履行本项目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单位应标之承诺与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同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综合评审表
技术标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价格分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采购人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除外)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
技术资信分 (90分) | 综合实力(0-10分) | 1、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2分,最多得2分。 2、供应商作为第一牵头单位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国标或团标并已发布实施的,得3分。 3、供应商具有环境咨询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包括生态环境修复调查与方案服务),服务等级为一级的,得5分;服务等级为二级的,得3分;服务等级为三级的,得1分。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人员配备 (0-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人社部门认可)的,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名得1分,满分6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环境类中文杂志期刊发表论文的,每有1篇得2分,满分6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一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职称的加2分,最多加8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所有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奖状等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论文证明提供中国知网网站截图。 | |
业绩 (0-30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水污染调查、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规划类项目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每有1个得5分,最多得30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 |
服务方案 (0-3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以下要点进行综合评分: (1)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理解透彻、深入细致的,得5分;理解较深、条理清晰的,得3分;基本理解项目要求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实施计划及调查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3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并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工作进度安排工作计划及安排有条理,可实施性高的得5分;计划安排内容相对有条理,工作计划及安排有一定可实施性,基本能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得3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并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4)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兼具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兼顾评估标准的统一性和评估结果的差异性,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成效的实际水平与发展趋势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3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并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保障措施较为科学,有条理,有可实施性的得3分;保障措施有合理性,可实施性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拟采用的保密措施进行打分。措施得力、适用性好的得5分;措施比较得力、适用性较好的得3分;措施以及适用性有待完善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3、以上评审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投标要求
1.投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7日(7个工作日),1月27日17:00后不再接受投标报价。
2.投标地点:阜阳市生态环境局(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7楼)。
3.联系人:谢传标 联系电话:****-*******。
4.投标方式:邮寄或者人工投标,投标材料需密封。
5.投标单位相关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人才、专业技术能力,其他具体要求见评分标准。
四、开标事宜
1.开标时间:2022年1月28日。
2.开标地点: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3.开标人员: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与土壤科、机关纪委、水办、监测中心等相关人员工作人员。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
4.本次招标合同限价30万元(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实行合理低价、技术能力综合考虑中标,优先考虑同类业务业绩突出的投标人,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中标价格为固定总价,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5.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中标投标人不再通知。
6.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其他事项
1.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需求。
2.中标合同金额包括编制费、调研费、差旅费、人员工资报酬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3.采购人付款之前,中标单位需先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合法合规税票。
4.版权及使用权全部归付费方所有。
5.中标人开展核查工作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核查工作质量、效果等开展督查、督促。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核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勤勉尽责等现象的,招标人有权责令其整改;中标人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6、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义务,如发生逾期,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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