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川0683破3号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1)川0683破3号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1)川0683破3号管发之五十五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辰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10日通过公开竞选方式指定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四川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已对林辰公司名下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做了初步的整理,为维护林辰公司的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林辰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1日,现法定代表人徐丽,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竹市江苏工业园区苏州大道5号(四川安费尔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注册资本800万元。2013年10月28日,徐建民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林辰公司85%的股权。2020年7月29日,成都市天霖农业咨询有限公司通过让与担保方式取得徐建民持有的林辰公司55%的股权。至此,林辰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为成都市天霖农业咨询有限公司、徐建民、四川德阳融智置业有限公司,林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建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四川德阳融智置业有限公司

货币

1,200,000.00

15.00%

徐建民

货币

2,400,000.00

30.00%

成都市天霖农业咨询有限公司

货币

4,400,000.00

55.00%

合计

8,000,000.00

100.00%

二、债务人开发项目情况

2013年林辰公司自筹资金开发的位于德阳东汽八一中学西侧的“南湖·十二橡树”项目。该项目工程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39020㎡(58.54亩,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9)第008502号),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6427.18㎡,总建筑密度为16.12%,总容积率为3.2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8152.86㎡,地下建筑面积为48266.64㎡,共计11栋建筑(建筑楼层为11层至34层),合计1002户。

“南湖·十二橡树”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工程面积为64773.25㎡,即1#楼、2#楼、3#楼,其中1#楼为商业,建筑面积为17420.61,2#楼、3#楼为住宅,共244套,商业部分销售,住宅已基本销售,一期工程除地上消防验收已完成外,其余地下消防和建筑均未完成验收,现已逾期交房。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1646.25㎡,其中地上面积为88876.91㎡ ,共8栋,758套住房。2019年12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已在建设施工中,目前项目二期工程主体结构有5栋基本达到封顶,主体工程已完成近90%,由于多方原因,进度已严重滞后,施工成本及财务成本大幅增加。因土地被查封、项目一期烂尾、业主长期聚集维权等问题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

经审计机构初步审计,截止2021年5月31日,林辰公司账面往来款项红字重分类后的资产总额为222,257,594.07元(不是最终审计结论),其中:货币资金1,322,620.90元、预付账款4,489,850.00元、其他应收款49,687,670.26元、存货166,429,831.56元、固定资产净值327,621.35元。

林辰公司名下拥有土地一宗,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9)第008502号,土地坐落于消防通道南侧(嘉陵江路以南,东汽八一中学西侧),地号****************000,使用权面积39,020 m2(约58.5亩),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53年4月6日,地类四级,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业、住宅、办公)。该宗土地于2003年9月18日通过四川省德阳市通利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第042期公开拍卖会竞价拍得。

四、债务人负债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债权认定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债权总金额尚未认定完毕,管理人可提供初步认定金额,但最终债权总额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五、项目优势

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近湖边,周边配套比较完善,居家生活方便快捷,对购房人具有较高吸引力。

六、债务人重整的价值

盘活项目,实现销售,可以为创造国家税收,也可使整个项目价值最大化,让所有债权人共享收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部分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保证项目正常复工建设。

三、投资人应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四、若以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总计不得超过三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部分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分为报名、尽调、提交投资方案、投资方案遴选四个步骤: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17:00止。

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189号(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邮寄收件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189号(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人:杨青华

联系电话:180*****806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材料

⑴企业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③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④股东会或其他决策机关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招募的决议文件;

⑤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⑵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②个人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资信材料

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投资人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

3.其他证明经营管理能力的材料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注: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向管理人提交纸质资料,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yangguang8629@163.com)。

二、尽职调査

(一)投资人报名后,可实地考察并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投资人在入场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投资人可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理人索要管理人账户。

(三)投资人在交纳保密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样本详见附件),管理人向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四)投资人对外泄露在尽职调查中获悉的林辰公司及管理人的重要信息,给林辰公司及管理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

三、提交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

重整投资人应在2022年3月25日17:00前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人可在缴纳保证金前向管理人索要管理人账户。

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投资人可在中选前放弃参选,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投资方案未中选或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管理人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投资人中选后,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

5.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该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⑴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⑵投资人对外泄露在尽职调查中获悉的林辰公司及管理人的重要信息,给林辰公司及管理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⑶投资人中选后,拒不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但投资协议实质性内容超岀投资方案的除外;

⑷投资人未按照约定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解除的。

6.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的同时,提交保证金承诺函(样本详见附件);

(三)提交方式

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同时需提交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扫描件应刻录到光盘或存入U盘,与纸质投资方案一并密封提交。另将投资方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yangguang8629@163.com)。

四、投资人遴选

若在规定期限内,有合格投资人递交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对投资方案进行初步评议。超过规定期限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方案优劣情况决定是否纳入遴选范围。经过初步评议后,管理人将与投资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多次报价或竞价。

竞争性谈判或竞价结束后,管理人将联合主要债权人对最终确认的投资方案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重整可行性,并将评估结果和投资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评议。

结合债权人会议的评议意见,管理人将向提交最优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发送中选通知书,中选的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签订后,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方案和投资协议,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四部分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投资人。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编制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目的系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的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投资人尽职调査结果为准。

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管理人向投资人提供初步认定金额,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最终编写的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目前,税务机关仅象征性申报债权,对于债务人涉税事宜,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现状为准,由投资人作为风险因素予以承担,在投资方案的制作过程中予以考虑,若以后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项目一期地下室负二层大面积涌水,筏板上拱近一米,导致地下室无法正常使用,前期虽经多次整改无果。目前,管理人已经通过法院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结构安全质量鉴定,鉴定工作还在进行中。

若重整计划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进行多轮竞价,或者另行发布招募公告。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产开发 投资人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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