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年洗煤6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年洗煤6万吨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年洗煤6万吨建设项目)
拟审批项目: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年洗煤 6 万吨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133300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年洗煤 6 万吨建设项目 | 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 5 组 | 珲春众联煤矸石加工有限公司东岗子村洗煤厂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地点位于珲春市板石镇柳亭村三组,项目占地面积2000㎡,主要建设内容:选煤车间、洗煤废水循环系统、堆料场及堆场防尘围挡等,年洗煤6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及设置的截水沟均流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界处设置高于料堆高度的防尘围挡,同时采取喷水降尘、苫布覆盖等扬尘治理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合理布局,采用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排放的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妥善储存、处置生活垃圾、煤泥及矸石,防止二次污染;产生的废弃含油抹布、废机油与废弃机油桶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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