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车辆设备购置第04批(站段自筹)(2022年车辆第1批)

2021车辆设备购置第04批(站段自筹)(2022年车辆第1批)

2021车辆设备购置第04批(站段自筹)(2022年车辆第1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物资计划[2021]1417)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1车辆设备购置第04批(站段自筹)(2022年车辆第1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要求在验收完毕后可立即投入使用。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2.2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集中供气设备的技术开发、设计及安装服务,符合招标范围要求。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能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维护。

3.2.4.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附复印件,原件备查),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型式、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为集中供气设备的专业设备供货商,须具有氧气、丙烷(或乙炔)集中供气设备在相关工矿企业成熟应用的经验,提供该项目(须含集中供气系统配套汇流排、终端箱、汽化器、气焊卷轴、气焊小车及气体泄漏探测设备等)成熟应用的业绩证明(包括中标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发票,原件备查)以及由使用单位开具的良好运用证明材料各2份,需加盖使用单位鲜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查),以此作为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必要论证条件。

3.2.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

3.2.6集中供气系统为重要的安全生产设备,投标方须掌握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鲜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外购物资设备生产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企业未被国家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未处于禁止或暂停投标期,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具备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要求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需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截图。

3.2.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接受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申领CA数字证书。

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投标工具及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或未按电子招采系统规范操作,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2年 1 月 20 日起至 1 月 24 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供应商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面件及电子版(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批次,公司简称,包件号)。

4.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要求,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处。

4.5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与购买投标文件的账户须相同。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未按要求报名、购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一致。

5.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采系统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 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递交时间:2022年 2 月 1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3逾期传输递交或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采系统将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5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非投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开启所有纸质投标文件进入后续招标采购流程。按规定流程开启纸质投标文件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于2022年2月 10 日0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签到。签到完成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电子开标环节。

6.2本项目定于2022年2月 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电子开标大厅进行开标。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 刘洋

电话:152*****704/***-********

邮箱: ********3@qq.com

9.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10.其它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日期:2022年1月18 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标书费汇款银行凭证粘贴处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物资明细表

招标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物资

编码

规格

型号

图号

数量

计量

单位

到货时间

交付

地点

使用

单位

技术

要求

税率

含税最高限价

保证金(元)

标书费(元)

备注

1

1

成都北车辆段

集中供气系统

0W*******



1

2022-02-28

成都北车辆段

成都

北车辆段

见技术规格书

0.13

20000

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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