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派镇大渡卡村、丹娘乡丹娘村、派镇索松村、里龙乡里龙村、卧龙镇麦村、扎绕乡扎村、米林镇帮仲雪卡村、羌纳乡羌渡岗村、南伊乡琼林村、南伊乡南伊村小康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米林县派镇大渡卡村、丹娘乡丹娘村、派镇索松村、里龙乡里龙村、卧龙镇麦村、扎绕乡扎村、米林镇帮仲雪卡村、羌纳乡羌渡岗村、南伊乡琼林村、南伊乡南伊村小康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林县派镇大渡卡村、丹娘乡丹娘村、派镇索松村、里龙乡里龙村、卧龙镇麦村、扎绕乡扎村、米林镇帮仲雪卡村、羌纳乡羌渡岗村、南伊乡琼林村、南伊乡南伊村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三个标段。一标段:米林县派镇大渡卡村小康示范村:玉松村道路硬化面积4495平方米、尼丁村售卖亭288平方米、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米林县丹娘乡丹娘村小康示范村:道路硬化总面积为3965平方米、农牧民厕浴改造112户、村庄环境整治、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其中:丹娘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面积为3555平方米,朗嘎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面积为410平方米。米林县派镇索松村小康示范村:道路硬化面积总面积7862平方米、吞白村路灯15套、消防水池各一座、卫浴室改造99户、村庄环境整治、排数工程及附属工程;二标段:米林县里龙乡里龙村小康示范村:里龙村麦棚建筑面积558.08平方米、益当村麦棚建筑面积279.04平方米、里龙村硬化面积641.9平方米、益当村路灯15盏、卫浴改造36户、公共浴室76.56平方米、里龙村街景整治工程、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米林县卧龙镇麦村小康示范村:麦棚建筑面积919.26平方米、硬化面积1207.26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1259平方米、公厕外里面改造54.56平方米、农牧民厕浴改造64户、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米林县扎绕乡扎村小康示范村:扎村麦棚建筑面积为395.52平方米、硬化面积50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6562平方米、垃圾池2座、公共浴室70.72平方米、环境整治、农牧民厕浴改造38户、村集体藏猪、藏鸡舍、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三标段:米林县南伊乡琼林村小康示范村:路灯15盏、垃圾池2座、供水管道疏通维修、村庄环境整治、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米林县羌纳乡羌渡岗村小康示范村:村道路硬化面积1819平方米、当扎公厕1座、垃圾池两村各一座、家庭厕浴改造87户、村庄环境整治、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米林县米林镇帮仲雪卡村小康示范村:麦棚建筑面积509.44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面积1569平方米、打麦场道路硬化面积596.02平方米、路灯25盏、垃圾池1座、村民浴室改造24户、环境整治1133.5平方米、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米林县南伊乡南伊村小康示范村:售货亭建筑总面积352.25㎡,垃圾池1座、围墙1517.38米、浴室改造33户、村容村貌环境整治、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米林县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00时和下午3:30—5:30时,前往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4.2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1.《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4.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证书满三年的须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原件);6.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在公示期内不予报名;7.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尚城花园A2-4
联系电话:136*****099
联 系 人:罗先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