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康复训练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
晋江市医院康复训练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医院
乙方: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FJXC[GK]*******的晋江市医院康复训练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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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下肢康复运动训练系统 | 巨翊 | 8(套) | 97950.0000 | 783600 | 国内 | SI01. | 无 |
1-2 | A03200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手功能康复训练与评估系统 | 巨翊 | 2(套) | 197950.0000 | 395900 | 国内 | HANDMATE-PRO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晋江市医院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 货到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安装与调试 1)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7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 3)乙方派出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合同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本合同的设备。 6.1.2测试与验收 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必须在标书的基础上同甲方协定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及验收方案。 2)货物需在生产地进行预验收的,初验收合格后发货。 3)货物到达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 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测试及验收工作,按验收标准进行各种精度的检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5)如果乙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甲乙双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甲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6.1.3培训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地和使用现场操作、维修培训。 2)全部伴随服务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乙方派出人员的差旅费自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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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结束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经甲方财务流程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即:58975.00 元)。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售后服务义务,如乙方没有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可以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后三十天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据合同法履行合同义务,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异议索赔 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拒收与合同不符的货物,并应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2)如货物到达后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同意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如果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5)事故索赔:凡与乙方或其分包商为本合同目的而雇佣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有关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 10.2逾期交货的罚则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的时间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率按货物总金额每天0.3%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三十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乙方除按货物总值每天0.3%计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2)本合同中对于甲方付款和乙方交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货物质保期为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安排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厂方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达到时间不超过48小时。如果设备故障不能及时修复而乙方有条件提供替代设备的,则提供替代设备供甲方临时使用。72小时内厂家不能排除故障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内经修理不能复原的,乙方免费予以更换(同一型号、产地),而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后起再延长相应质保年限。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时,中标人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设备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晋江市医院 | 乙方: | 厦门象屿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晋光路罗山段16号 | 住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293号13号楼616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陈铭 | 单位负责人: | 洪燕萍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周少军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7*****4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农业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9 |
签订地点: 晋江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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