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洗衣房设备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洗衣房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洗衣房设备采购设备招标2014-07-01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65002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4]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洗衣房设备采购已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津保管批【2010】9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筹备处,建设资金为********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筹备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3.40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6234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10.3963万平方米,病床500床,项目定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生活配套区西至桂雨路、南至东六道、东至环河东路、北至东五道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所有洗衣房设备的安装采购及1米范围内接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0台洗衣脱水机、8台烘干机、2台烫平机、2台折叠机、5台水洗夹机、11台手工烫台、2台空压机及若干布草车、工作台、平烫推车、挂衣推车等设备的采购以及设备安装和1米范围内接驳工程
2.4计划交货期:2014年07月30日 至 2014年09月30日
2.5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国际医院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3、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CE安全认证证书;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业绩要求:无,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6月27日至2014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空港经济区国际医院施工现场二楼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不适用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筹备处(公章)
法定代表人:钟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施工现场二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赵锋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青(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生活配套区(国际医院施工现场二楼招标室)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马小寅、吴国杰电话:138*****514135*****531
传  真:***-********
日期:2014 年 6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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