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2】013
三、项目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依法选用社会化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期限:三年/21.5万人
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人有关规定。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洛阳市天吉星驾驶员训考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岳滩镇产业集聚区(赵庄寨村十组)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供应商提供场地必须在偃师区辖区范围内,且拥有该场地的合法使用权(提供场地证明材料);
3.4、符合《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及《洛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试行)》等要求。考试场地独立,封闭管理,只能用于驾驶人考试,不得用于训练使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1109室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017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4日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偃师区首阳新区中州路北、府佑路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北侧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乐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1109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社会化 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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