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1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0004;
2、项目名称: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可高于、等于或低于)以利润率百分比为依据;
4、最高限价: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可高于、等于或低于)以利润率百分比为依据;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采购需求:为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含政务大厅食堂)约800人提供主副食品以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设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蔬菜、水果类;第二标段:肉、蛋、禽、水产品类;第三标段:米、面、油、调料类(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8、供货期:交货时间:提前一天早6:00送到;
9、供货地点: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询价;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在蛟河市城区内具备固定的经营(生产)场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企业具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原材料追溯到种植(养殖)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管。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由投标人承诺,承若与事实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米、面应符合相关粮食国家食药标准的要求;食用油应符合相关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猪肉采购应符合蛟河市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6)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7)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4日16:00止。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方式:参与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 (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标段:5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6000元人民币,第三标段:7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新区分理处,账户名称: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03391。(投标保证金返还需开具往来票据,遵循只跑一次的原则,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携带公章以便保证金及时顺利返还)。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
联系人:胡英杰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联系人:张北大郭齐福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北大电话:****-********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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