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办公用房 (空调部分) 招标公告
司法局办公用房 (空调部分) 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定制货物 需求描述: 潼南区司法局办公用房采购项目(空调部分) | ¥287,487.00 | 1(项) | ¥287,487.00 |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询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完成报名和报价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安全措施费、清洁卫生、安装所需的支架等费用。
1. 本项目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项目收货表、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中标通知书。
2.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正常投运验收合格后付至到货价金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年后15日内退还。
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