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后综合开发对土壤污染情况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企业搬迁后综合开发对土壤污染情况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桥石化地区企业搬迁后综合开发对土壤污染情况评估(第三阶段)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或者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能力认证;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08年9月30日起至今)应至少为1个工业区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项目提供过服务(须附用户证明);
(3)允许联合体投标;
a)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b)联合体投标应当确定联合体一方为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作为全权代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连带承担联合体在投标及履约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联合体投标的,须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应对所有联合方在法律上均有约束力。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登记入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桥石化地区企业搬迁后综合开发对土壤污染情况评估(第三阶段)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0-14-268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桥石化地区企业搬迁后综合开发对土壤污染情况评估(第三阶段)服务单位 1家

5、交付日期:2015年3月

6、交付地点:上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4-06-2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07-1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国家级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或者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能力认证证书和项目经验用户证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4-07-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4-07-1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方式,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本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和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请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或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前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为准。
(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b)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c) 账号:***************
d) 查询电话:***-********×143
(3)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地 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 编: 200001 邮 编: 20004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徐迪、徐圣骏
电 话: ******** 电 话: 62791919×120、199
传 真: 孙雨龙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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