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比选公告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比选公告
(自行采购—服务)
单位: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比选项目: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比选公告
一、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器材及配套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备安装及维修、楼宇办公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从事消防技术、消防器材、电子产品等。
4、供应商已在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备案。
5、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
6、资质证书级别及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原件)(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扫描件)。
6)2021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备案,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10)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
11)资质证书级别及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在上述三项对应的资料栏里上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并按照比选函及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报名接受验证并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投标单位必须现场验证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名验证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验证地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17号楼107室)
(二)获取比选函及相关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日期: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1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国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17号楼107室
联系人:邬惠君联系电话:********
3 、本次比选最低价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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