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用乳胶、香精香料道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烟用乳胶、香精香料道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就其烟用乳胶、香精香料道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供应商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烟用乳胶、香精香料道路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招标
三、招标编号:JSSY-*******
四、招标项目情况
(一)业务名称及运输线路(区域)、招标周期内预计年运输量:

序号 业务名称 到货地点 运输线路距离(公里) 计价单位 招标周期内
预计年运输量

线路1
省内烟用乳胶、香精香料成品运输 湖南中烟郴州卷烟厂 —— 元/吨
2000吨/年

湖南中烟零陵卷烟厂 —— 元/吨

线路2

省外烟用乳胶、香精香料成品运输 贵州中烟贵定卷烟厂 898.00 元/吨公里
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卷烟厂 1580.00 元/吨公里
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 1461.00 元/吨公里
山东中烟青州卷烟厂 1454.00 元/吨公里
山东中烟滕州卷烟厂 1267.00 元/吨公里
湖南中烟吴忠卷烟厂 1894.00 元/吨公里
湖南中烟四平卷烟厂 2549.00 元/吨公里
陕西中烟汉中卷烟厂 1503.00 元/吨公里
陕西中烟延安卷烟厂 1522.00 元/吨公里
川渝中烟什邡卷烟厂 1505.00 元/吨公里
线路3 长沙市市内台班运输 标准载货15吨以下 —— 元/台班 200个
标准载货15吨以上 —— 元/台班 30个

1、☆招标人具体运输数量按招标人每期每批具体调度的数量执行,招标周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周期和运输数量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为承运货物投全额保险,出现货物损失时,投标人必须给予招标人全额赔偿,并出示相关证据和承诺。
3、预计采购周期:两年,以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明确的参运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4、运输起运地:招标人经营场所所在地。
(二)运输时间、地点和数量:
1、运输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时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调度要求及时安全承运。
2、运输线路: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招标时明确的线路执行;招标人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改变线路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具体调度的线路及时安全承运。临时调整线路的结算单价按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价为准。
3、运输数量:招标人具体运输数量以招标人每期每批具体调度的数量为准,线路1和线路2每批货物量多少不一,存在数量较少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充分考虑。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自有产权货运车辆不少于5台。
4、投标人须提供2011-2013年货物运输业务的主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5、投标人需提供拥有货物运输车辆清单(含自有和有合同且有效期超过本项目采购周期的参运车辆)和相应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9、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以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11、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2、保险承诺书,提供承运货物全额保险,保险受益人为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
13、投标人在2011-2013年度没有因质量、安全和服务问题受到业主终止合同情况。
1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供招标人审核:
1、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2、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仪式,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2011-2013年货物运输经营合同原件和分年度汇总的货物运输业务主要业绩表,该明细表内容与合同一一对应。合同中未明确数量和金额的,应提供真实的相应结算单据,并加盖双方合同章。
4、投标人货物运输车辆清单(含自有和有合同且有效期超过本项目招标周期的参运车辆(格式见附件7)和相应驾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登记原件(含参运合同),并承诺真实的承诺书。
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原件。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7、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在单独的小信封内)。
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以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的承诺书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8日,每天8:30—11:30至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曙光南路96号,长沙嘉沙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301办公室。
3、联系人:赵保珍,电 话:****-********-****1、37144。
4、要求:
(1)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营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投标报名表,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招标报名表,招标人在报名表中明确填写参与投标的线路。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其注意事项:
1、投标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数量: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曙光南路96号,长沙嘉沙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401会议室。
(3)数量:书面的投标文件共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
2、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市曙光南路96号,长沙嘉沙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401会议室。
4、投标人不得拆分“线路”进行投标,必须同时对3条线路分别报价。
5、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体
1、有效发布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8日
十、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长沙市嘉沙实业有限公司招标办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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