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资产处置单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2-01-19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的竞买公告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1月27日10时至2022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caa123.org.cn/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破产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破产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交付时实物与公告披露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破产管理人对已收取的拍卖成交款项概不作多退少补。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规自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破产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能办理过户手续。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土地使用权与本宗土地上另一共有权人共有,据了解,另一共有权人的行为极大可能影响本次拍卖标的物后期不动产登记权属的正常办理,因此导致买受人不能正常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划拨地,但可以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出让地,资产评估中已考虑此因素。

  1. 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由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承担,其他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须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本次交易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后,将相应款项交至拍卖人账户,作为拍卖人履约成本,拍卖人须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名义缴纳至土地管理部门,并取得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为抬头的缴费凭证。拍卖人不得将此笔款项列为破产财产。

4.《标的物介绍》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本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如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破产管理人无法预先查知的,具体以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承诺履行相关费用支付义务。

6.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后,与破产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证照移交手续并支付除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外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情况介绍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6至7层及甲3号楼建筑物。(房产面积:8666.4平方米)。

起拍价: 人民币139,500,000元;

保证金: 人民币42,0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1、瑕疵说明:占用情况:该标的内目前存在他人占用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后期收房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破产管理人已在拍卖前书面告知房屋占用人:此标的已经进入拍卖程序,需尽快搬离。

占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占用商户

占用位置

1

京味斋烤鸭店

甲3号楼1、2层

2

金和宾馆

甲3号楼1、2、3、4层

3

内森网吧

甲3号楼-1层

4

快乐8彩票

甲3号楼1层

5

食堂

甲3号楼-2层

6

北京海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3号楼5层

7

北京海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6、7层

2、建筑物情况:该宗地证载土地使用者为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该标的证载建筑面积合计 8666.40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的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抵押问题:本标的有抵押,实际抵押情况与房产证不符。

4、开票问题:本标的成交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周期不保证。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该项工作由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联系(李先生 135*****522;刘女士 157*****727。)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破产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破产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破产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破产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破产管理人联系。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

1.拍卖成交后,标的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由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缴纳,其他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出让金、罚款、滞纳金以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须在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本次交易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后,将相应款项交至拍卖人账户,作为拍卖人履约成本,拍卖人须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名义缴纳至土地管理部门,并取得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为抬头的缴费凭证。拍卖人不得将此笔款项列为破产财产。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破产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但在买受人已履行了上述各项税、费支付义务的情况下,破产管理人可对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予以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破产管理人要求意向竞买人在2022年1月26日14点前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破产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破产管理人确认拍卖保证金到账后,向中拍平台出具确认竞买人身份资格的相关文件后,竞买人获得竞拍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部分拍卖成交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月30日12点前汇款至本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汇款时备注破产成交价款。

特别说明:

1、软件服务费由中拍平台收取,买受人需支付软件使用费(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通过网上支付通道直接付款并开具发票,或者线下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140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2、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0.5%计算)买受人需在2022年1月30日12点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中拍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中拍平台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在拍卖成交后且在买受人已履行各项税、费支付义务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二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破产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签署《承诺函》,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破产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破产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李先生135*****522;刘女士157*****727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北京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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