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劳动公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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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劳动公园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乡县劳动公园建设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100万元,剩余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乡县总工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乡县劳动公园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投标;4、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1至2022-01-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春远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2-10 14:00 ,地点为 平乡县总工会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乡县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春远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平乡县人民路59号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富水路富水嘉园A区1号楼2层220房间
邮编:

054500

邮编:054000
联系人:

曾宏

联系人:刘瑶
电话:

****-*******

电话:176*****2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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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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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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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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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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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建设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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