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财务清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财务清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进行“公参民”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等相关规定。为了健全和完善民办学校终止退出管理机制,保障民办学校终止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师生、债权人、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办学秩序,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拟对我校宝贤中学财务清算的审计单位进行校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财务清算审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SDFZ-********001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根据“公参民”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财务情况进行查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2、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四、服务地点:桂林叠彩区中山北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投标单位必须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中服务类别为“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时的财务清算报告”的库成员单位 。
六、投标书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无效。
1.投标人封面(见附件格式);
2.目录(格式自拟);
3.投标函(见附件格式);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按附件格式填写);
7.服务承诺书(见附件格式);
8.本公司的简介;
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1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可提供曾经进行过类似本次招标审计服务项目的案例;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标书的内容要求将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月20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7:00。
2、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叠彩区中山北路15号办公楼四楼校长办公室
勘察现场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李老师 186*****63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由我校评审小组1月30日前进行,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有需要会联系投标单位商量咨询相关事项。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十、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十一、发布媒体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校园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宝贤中学微信公众号
十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五路8号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内容、费用及其他未尽事宜自公布中标人结果后双方协商拟定。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2年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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