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1/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0003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玖拾捌万元整(¥5,980,000.00元)。 计划服务期: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计划服务期包括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限。 (1)合同期限:365日历天(一年整)。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12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进场准备时间,不算在服务费中。 (2)质量保证期限:整改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信号系统等保测评报告合格后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3年为质量保证期。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1、2号线全线(含控制中心及场段),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信号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工作,整改后的信号系统符合(2.0)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合格的要求;为新增信息安全设备提供质量保证期、软件升级维护等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三级安全等保实施或信号系统集成项目。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4 投标人若非信号系统原集成商(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则须提供投标人的承诺函。 3.5 投标人若非信号系统原集成商(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则须提供信号系统原集成商出具的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 2 月 2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开标时间同提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4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6.5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6.1条款所述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的: 6.6.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 6.6.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包裹的数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或短缺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6.5邮寄快递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接收人:覃江激 联系电话:135*****314。 6.7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会,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进入交易现场的投标人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中国e车网平台(http://www.ecrr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2022年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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