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轿子顶林场太阳山林区公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有轿子顶林场太阳山林区公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有轿子顶林场太阳山林区公路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轿子顶林场,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隘口镇太阳村、钟灵镇云隘村。

2.2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该工程全长9公里,按部颁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4.5米,路边缘水泥浆砌片石边沟,档墙的护肩,路面用20厘米石渣垫层、10厘米泥结碎石面层,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投资额约 300 万元。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2 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7 月 23 日11:00时,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轿子顶林场

地 址:秀山县林业局

联 系 人:冉老师

电 话:(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1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

传 真:(023)********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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