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滨海新城202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202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1年10月9日至12月24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95个,其中房建项目82个,市政项目13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02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8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921.9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804.7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Mi记分1起。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191个混凝土构件,其中190个构件回弹推定值符合设计要求,1个构件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要求,后经取芯验证符合设计要求;抽测钢筋原材107组,钢筋连接接头15组,全部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面层厚度10组(30处),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9组(27处),全部合格。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105次,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100台(塔吊49台,施工升降机51台),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31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项目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管理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福建新方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228国道临空经济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110KV电力管道标段)项目管理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新投汇贤雅居、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福米模组、福州滨海新城屿中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金滨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项目部分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福建新方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福州空港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二期)项目部分进场材料未按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报审。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1#楼、2#楼)、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基础子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中国移动(福建福州)数据中心110kV输变电工程、滨海新城租赁住房四期项目桩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签字齐全就擅自隐蔽;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九期项目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责令改正通知单所列问题未整改到位就进入下一道工序。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滨海新城租赁住房四期、228国道临空经济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110KV电力管道标段)、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施工项目部未开展月检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视频材料;滨海快线防护配套附属工程(滨海西站-大数据站段)、228国道临空经济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相片、视频材料。
(5)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如:福建宝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福建功誉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智能成套装备及大型合金钢成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高大模板工程,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教学楼深基坑工程,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项目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前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
(6)部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电力拉管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新天地滨海花园C地块项目吊篮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7)个别项目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模板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未对模板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个别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虚假整改反馈情况。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基础子分部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等问题未整改到位,就通过“项目监管系统”进行整改反馈。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项目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管控不到位;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虚假整改反馈情况,监理单位未现场核实就予以整改确认;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未编制人工挖孔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人工挖孔桩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深基坑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基坑巡查且基坑存在明显位移变形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理单位未及时予以纠正;明月轩、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塔吊主卷扬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新天地滨海花园B、C地块项目两台塔吊起重臂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屋面层外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福州源晟塑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总监无故不在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项目总监未及时对危大工程验收签字;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电力管道包封隐蔽工程无验收资料就擅自隐蔽,监理单位无书面材料予以制止。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
个别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根据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地基验槽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对照地质勘察报告,个别承台基础持力层与设计要求不相符。
2.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A2#楼存在个别框架柱截面尺寸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3#宿舍楼、福建省长乐市恒华石化有限公司项目机修车间个别框架柱存在蜂窝或孔洞严重外观质量缺陷;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2#楼个别梯板最大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冠坤·滨海壹号、福州源晟塑业有限公司厂房个别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海玥公馆项目部分主要受力构件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在相应位置;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项目部分楼层结构构件未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现场标识;福港商务中心2#楼个别剪力墙外观质量缺陷存在擅自修补现象;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七期、守正智园项目地下室顶板局部存在渗水现象。
(2)部分项目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个别框架柱纵向受力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11#楼个别梁柱节点或框架梁端加密箍筋个数不足;福建同鑫针织有限公司-车间(四)项目承台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个别基础梁纵向受力钢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港商务中心2#楼个别屋面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足;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1#楼个别框架柱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3#宿舍楼个别填充墙砌体后置拉结筋数量不足;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个别填充墙构造柱上端未与框架梁拉结;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宿舍楼部分门窗洞口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过梁或压顶梁,个别填充外墙存在透明缝或瞎缝;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9#楼部分卫生间隔墙采用不同材质砌块混砌,部分门窗洞口预埋块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宿舍楼、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8#楼部分填充墙未设置构造柱;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A2#楼部分卫生间隔墙砌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1#楼部分幕墙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恒宇万隆假日大酒店1#楼个别幕墙后置埋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质量不符合要求;福州市长乐区龙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宿舍楼外窗玻璃未按设计采用中空玻璃;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宿舍楼A座屋面栏杆局部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省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项目2#楼细胞制备实验室装修工程未提供自流平水泥、砌筑砂浆母料等检测报告,低窗台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1#(扩建)、2#(扩建)、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项目未能提供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项目部分消防给水管壁厚不符合要求,部分疏散照明未按设计要求采用WDZBN导线;福州市长乐区康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现场雨水管未采用设计要求的承压雨水管,个别楼梯间照明电线未进行穿管保护;福州空港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二期)项目3#楼个别照明管钢塑混接;那迪广场项目地下室个别风管穿墙未设置钢制防护套管。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东台港光明城项目消防车道局部净宽不足;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A-办公楼、C宿舍楼、1#门卫、2#门卫项目地下室排烟风管宽度超过1.2m处下方未设置喷淋头,地下室排烟风管穿越防火隔墙的防火阀两侧2m范围内未按要求采用相应的防火包裹;华讯亚太国际孵化基地一期产业项目1#、9#、10#楼及地下室项目发电机房内穿墙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储油间挡油板高度不足;中粮面业(福州)有限公司扩建15万吨/年小麦加工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消防水泵房内消火栓泵低压压力开关无法启动所联动的消火栓泵,立体库个别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指示灯。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基坑支护工程
部分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如: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基坑巡查,基坑存在明显位移变形未采取有效措施;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中央润城C地块项目基坑局部未设置截排水措施;绿城明月轩项目基坑放坡坡率不符合设计要求;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项目无基坑巡查记录,部分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基坑未按要求进行监测。
2.有限空间作业
个别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人工挖孔桩施工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作业前未进行空气检测,且孔内未设置应急软爬梯。
3.脚手架工程
(1)个别项目外脚手架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屋面层外脚手架连墙件整层缺失。
(2)部分项目外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如: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办公楼转料平台悬挑工字钢预埋U型钢筋拉环缺失,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违规采用预埋直立钢筋代替;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卫生院、福州市长乐区康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宿舍楼、冠坤滨海壹号、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项目外脚手架或开口型脚手架连墙件部分缺失;滨海新城信息产业园一期、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等项目部分连墙件提前拆除后未及时采取加固补强措施;福州达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分脚手架立杆违规采用搭接接长;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项目个别悬挑脚手架的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
4.模板支撑体系
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等项目,存在剪刀撑或水平拉杆设置不足、立柱自由端或顶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等问题;福建宝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项目模板支撑体系龙骨违规采用圆钢管。
5.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明月轩项目塔吊主卷扬钢丝绳断股、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塔吊主卷扬钢丝绳多处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新天地滨海花园B、C地块项目两台塔吊起重臂之间未保持安全距离;新天地滨海花园A地块、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项目塔吊钢丝绳局部变形,钢丝绳润滑保养不到位;福建功誉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违规采用螺纹钢自行加工吊具,塔吊驾驶室操纵杆零位保护失效;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塔吊过渡节与回转下支座个别连接螺栓松动;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项目塔吊小车防跳绳装置违规采用螺纹钢焊接;福州市长乐区新村小学项目未对基坑边的塔吊基础进行监测。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新投汇贤雅居项目施工升降机司机无操作资格证;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项目施工升降机梯笼天窗限位人为失效,维修保养记录不全;冠坤·滨海壹号、海玥公馆项目施工升降机梯笼进料门机械联锁失效或不灵敏;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项目施工升降机标准节齿条保养不到位。
6.施工临时用电
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未按三级配电;福州实验学校教师宿舍(装修工程)、均和云谷产业园B区、恒宇万隆假日大酒店、守正智园、福建米家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厂房、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等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
7.临边及洞口防护
部分项目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如: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项目卸料平台两侧与幕墙间隙过大未采取防护措施;冠坤·滨海壹号、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外脚手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滨海未来城(一期)十五地块(幼儿园、门卫C)项目个别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
8.文明施工
个别项目文明施工较差。如: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福建同鑫针织有限公司-车间(四)项目喷淋防尘设施未安装到位,场内裸土未覆盖。
三、通报批评
(一)对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问题详附件1):
1.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项目,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吕秀梅;监理单位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冯仁祥。
2.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其附属设施-3#宿舍楼、办公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方王娟;监理单位福建环海工程有限公司,总监王维。
3.明月轩项目(1#-3#楼、5#-16#楼、Q1#楼、Q2#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华忠;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温成坚。
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A#楼厂房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盈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福树;监理单位福建省福大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娟。
5.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教学项目,施工单位福建鑫弘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瞿邱明;监理单位福建中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新友。
6.新天地滨海花园B、C地块项目,施工单位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义锋;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唐庆发。
7.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同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庄敬;监理单位福州志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建安。
8.国发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宿舍楼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时伟;监理单位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王欣。
(二)对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2):
1.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广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赖新伟;监理单位福建经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吴浩。
2.福建省华威化纤染织有限公司-综合楼、宿舍、厂房(机修车间)6#楼B项目,施工单位坤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发贤;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3.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卫生院项目,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吕秀梅;监理单位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冯仁祥。
4.长乐七中新建教学楼项目教学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建鑫弘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瞿邱明;监理单位福建中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新友。
5.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投汇贤雅居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青峰;监理单位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黄身铣。
6.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其附属设施-3#宿舍楼、办公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方王娟;监理单位福建环海工程有限公司,总监王维。
(三)对因质量安全问题虚假整改反馈被Mi记分处理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详附件3):
1.长源110kV专用变电站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广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赖新伟;监理单位福建经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吴浩。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毫不放松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波及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安函〔2021〕2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密切关注上级防疫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要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实行工地封闭管理,保证防疫物资和设施配备,加强施工过程动态管理,科学处置突发情况,精准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施工安全各项措施,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基坑及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消防设施、起重机械以及扬尘防治等措施落实情况。同时,结合《福州市建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榕建质安〔2022〕4号),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在危大工程施工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
(四)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以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196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并向我局提交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五)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管控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地基基础工程,尤其是桩基工程质量管控,规范工程桩检测选桩和质量验收工作。对选桩需采用随机抽选的,责任单位应采用电子软件进行随机抽取。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相关质量验收程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上述选桩和验收环节,应通知我局到场监督。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1〕185号),进一步加强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质量监管;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疫情防控不到位、扬尘防控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将严厉查处曝光。
附件:1.责令停工整改工程项目表
2.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工程项目表
3.被Mi记分处理工程项目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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