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兰州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以北的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建筑面积7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地下建筑面积500㎡。地上1层,为多层建筑。建筑物总高5.650m。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烈度8度(0.1g)。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均为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根据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相关要求:本工程全部污废水均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经二级生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院区西北侧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00m3/d,按20小时运行设计,小时处理量为50m3/h。

2.3招标控制价:113.732564万元;

2.4采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内容如下:

2.5.1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备注

1

格栅除污机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含管道、管件材料及安装

含税金

2

调节池提升泵

4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电磁流量计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

液位控制系统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

调节池搅拌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

水解酸化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7

水解酸化专用支架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8

高效水解布水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9

水解酸化高效出水堰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0

水解酸化排泥泵

4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1

接触氧化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2

接触氧化专用曝气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3

接触氧化专用装置支架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

接触氧化高效出水堰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5

竖流沉淀池污泥回流泵

4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6

竖流沉淀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7

竖流沉淀装置支架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8

竖流沉淀池高效出水堰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9

二氧化氯发生器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0

水射器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

盐酸槽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溶配槽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污泥池排泥泵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好氧池鼓风机

3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调节池鼓风机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混凝剂配投机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助凝剂配投机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管道混合器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9

高效离子除臭装置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0

余氯在线检测仪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取样泵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2

上位监控系统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3

控制柜

2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4

进线柜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5

PLC柜

1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2交货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以北的皋兰县忠和镇盐池村

2.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供货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承担的同类(设备采购)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5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5日。

4.2 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2年0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 格式一份、.sn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单位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5.5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异议提出方式及投诉方式

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

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地址:********154*****4001.jpg">http://jiandu.lzzjj.cn/web/home.html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兰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 344 号

邮编: 730030

联系人: 狄维浩

电话: 150*****496

(2)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A区A3-003

邮编: 730050

联系人: 李柯

电 话: 138*****963

监督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方式:****-*******

2022年01月20日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1/20 16:11:27

标签: 污水处理 新建项目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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