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自治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整改销号公示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自治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关于按期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银生态环保办发〔2021〕34号)要求,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第二十二项“关于‘部分环评报告避重就轻、甚至漏项,宁夏领航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普遍未对污染物产污环节做准确分析预测,导致后续监管存在盲区。项目竣工企业自行验收走过场,宁夏华生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问题”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反馈意见:部分环评报告避重就轻、甚至漏项,宁夏领航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普遍未对污染物产污环节做准确分析预测,导致后续监管存在盲区。项目竣工企业自行验收走过场,宁夏华生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粗制滥造、质量低劣。

包抓领导: 赵灵平

责任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及措施:

1.2021年12月底前,对辖区(园区)内排污企业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企业项目环评审核验收,防止出现验收走过场现象。

2.强化对企业环评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与治污设施、排污总量等不相符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3.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生态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管力度。

二、整改结果

1.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按照环评报告、批复及排污许可要求,对园区内涉重、涉水的恒业、瑞银、云耀、金海皮业、新澳羊绒、西部皮草、亿美生物等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产生的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2021年园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未发现有违法排污现象发生。

2.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的规定及园区规划,严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聘请相关专家,组织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会。对拟建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敏感点进行踏勘,防止环评报告遗漏环境敏感点,拟建厂址发生“未批先建”的违法情况。针对编制质量较差、未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环评报告采取退回措施并要求环评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进行评审。2021年已完成53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其中有3家企业的环评采取了退回措施并要求环评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进行评审。

3.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管,防止出现验收走过场的情况。严格要求园区内企业在项目组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将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报园区管委会存档,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送的资料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按照环评审批内容进行建设。截至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已对42个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验收走过场及重大变更的情况。

4.高新区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进行关停清理,确保实现“动态清零”。2021年,银川高新区与公安、市场监管、安全、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再生资源区块长城路西侧已停产的23家购销户进行了联合检查,清理违规停放废旧汽车314辆,废钢铁530吨,同时取缔了多家租用厂房进行非法拆解汽车发动机、洗衣机、冰箱的个体户,同时,依法依规对宁夏佳圣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灵武市陆港铁路货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等行为进行了处罚。

5.加强环境保护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9月9日至10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管委会干部及园区企业环保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及区内相关专家对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固废法》与固体危险废物和环境管理制度解读、排污许可证政策及要点、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要点、环保违法案例解析等内容进行了讲授。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了解,为园区抓好落实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对明确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达到了整改目标,经验收组验收检查,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313室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根据《关于按期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银生态环保办发〔2021〕34号)要求,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对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第二十二项“关于‘部分环评报告避重就轻、甚至漏项,宁夏领航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普遍未对污染物产污环节做准确分析预测,导致后续监管存在盲区。项目竣工企业自行验收走过场,宁夏华生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问题”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反馈意见:部分环评报告避重就轻、甚至漏项,宁夏领航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普遍未对污染物产污环节做准确分析预测,导致后续监管存在盲区。项目竣工企业自行验收走过场,宁夏华生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粗制滥造、质量低劣。

包抓领导: 赵灵平

责任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及措施:

1.2021年12月底前,对辖区(园区)内排污企业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企业项目环评审核验收,防止出现验收走过场现象。

2.强化对企业环评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与治污设施、排污总量等不相符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3.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生态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服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监管力度。

二、整改结果

1.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力度。按照环评报告、批复及排污许可要求,对园区内涉重、涉水的恒业、瑞银、云耀、金海皮业、新澳羊绒、西部皮草、亿美生物等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产生的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2021年园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未发现有违法排污现象发生。

2.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的规定及园区规划,严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聘请相关专家,组织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会。对拟建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敏感点进行踏勘,防止环评报告遗漏环境敏感点,拟建厂址发生“未批先建”的违法情况。针对编制质量较差、未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环评报告采取退回措施并要求环评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进行评审。2021年已完成53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其中有3家企业的环评采取了退回措施并要求环评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进行评审。

3.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管,防止出现验收走过场的情况。严格要求园区内企业在项目组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将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资料报园区管委会存档,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送的资料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企业按照环评审批内容进行建设。截至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已对42个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验收走过场及重大变更的情况。

4.高新区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联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进行关停清理,确保实现“动态清零”。2021年,银川高新区与公安、市场监管、安全、环保等执法部门对再生资源区块长城路西侧已停产的23家购销户进行了联合检查,清理违规停放废旧汽车314辆,废钢铁530吨,同时取缔了多家租用厂房进行非法拆解汽车发动机、洗衣机、冰箱的个体户,同时,依法依规对宁夏佳圣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灵武市陆港铁路货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等行为进行了处罚。

5.加强环境保护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9月9日至10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管委会干部及园区企业环保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及区内相关专家对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新《固废法》与固体危险废物和环境管理制度解读、排污许可证政策及要点、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要点、环保违法案例解析等内容进行了讲授。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了解,为园区抓好落实环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对明确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达到了整改目标,经验收组验收检查,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313室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标签: 生态环境 高新技术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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