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载体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载体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开管审备[2021]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载体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经济开发区朴席片区,具体为横四路以南、纵四路以西、纬九路以北、纵三路以东区域
2.1.2设计规模:设计净用地面积约为201亩,容积率暂定为 1.5 ,总设计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最终的按规划设计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95万元(4.75元/平方米)
2.1.4方案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5 设计要求:方案设计成果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满足经济要求(限额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充分表达设计理念设计构思空间组织并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且满足职能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查标准和招标人审查,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调整,应无条件且无偿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审查通过为止。(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整体规划方案和政府规划部门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片区智能制造产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及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包括:
(1)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与方案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内容。
(2)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规划报建)。
(3)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对接的相关的工作。
具体方案设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类设计项目. ?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及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无法体现则以发包人证明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5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
3.4.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4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09)
?4.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用3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kfq.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蝶湖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 ??
邮编:????????邮编:???225000 ??????
联 系 人:联 系 人:陈刚 刘莹 ??????
电话:电话:****-********3 ??????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2年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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