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服务项目发包公告
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服务项目发包公告
一.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cfb-*******)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为纸质文件)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概况: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范围涵盖双塘泵站、陵阳路二期(宣杭铁路-青弋江大道)、龙川路、宛陵路东延(宛溪路-烟雨路)、烟雨路西延、水阳江大道闭合段(昭亭路-阳德路)、环山北路(风萃路)、创业路(柏枧山-青弋江大道)、中央公园(中央生态绿地)、火车站东西广场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东广场)、圣俞路(彩金湖段)、柏枧山路东延(薰化路-响山路)、九连山路(原梅溪路延伸)一期(梅溪路—青弋江大道段)、宛陵湖(东湖)共14个项目。
2、发包范围: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服务项目。监测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及监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并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保监理总结报告等,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编写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书、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书等相关报告书,收集并整理工程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和影像资料,最终成果报告必须符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并代招标人组织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现场验收工作(水土保持验收通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一次性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
设施验收主要内容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要求对水土保持设计情况、实施情况、防治效果、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和复核,并按照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示范文本的格式要求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在水土保持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以上成果均应满足自主验收标准和条件,同时满足宣城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自主验收验收核查的要求。
3、工期:20天。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成功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总控制价为28万元。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具备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相关内容。具有1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2、响应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验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评审要素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工程类相关专业(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环境工程、给排水、水文、环保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为其缴纳自开标之日上推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 发包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xcszbcgdlgs.com/)下载发包文件。
五. 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4日15时00分。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524会议室(联系电话:********818)。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各响应人须佩戴口罩,出示安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入。
七. 联系方式
发包人: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85*****299
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818
八.注册事项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本项目采用在线下载发包文件。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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