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温州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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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黎县温州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嘉黎县温州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温州路改造工程已由西藏那曲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2021】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改造市政道路长531.797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40千米/每小时及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3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嘉黎县。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日至202212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120日至2022126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 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2515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投标人未携带CA锁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果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并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未开具、提供企业“无欠薪”证明原件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各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导致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行承担。

8.10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11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际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挡(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区外企业备案证)一份,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的要求进行密封。

8.1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1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需提供建造师及劳务员相关承诺书原件未按要执行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14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那县市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嘉黎县阿扎镇人民路5号

邮编:852400

联 系 人:格烈朗杰

电话:188*****93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雅砻阳光花园12栋204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 133*****58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2022年0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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