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2188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SD-********

1.2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

1.3采购需求: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第三方拆除机构预选库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产生30家拆除机构入预选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合同履行期限:3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安全生产、扬尘环保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

3.3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财务室获取。

3.4招标文件费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18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中央商务区江东中路235号(南京雨润涵月楼酒店)六楼石城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备注:供应商对所提供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10

电子邮箱:********45@qq.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预选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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