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监理

发布时间:2022-01-20 16:52信息来源:********-7d7c-4f4f-b317-be263ac1f1d0%5CJSGCZBGG">原文链接地址


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2021]57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2021]57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庄镇罗南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为完善南庄镇基础设施建设,拟实施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项目包括道路和水利两部分,具体如下:

2.2.1道路部分包括:横一路、规划路、横十四路、规划指导性道路(D线)。其中:

序号

道路名称

起点和终点

长度

道路等级

1

横一路

设计起点位于现状道路,设计终点位于禅港西路

路线全长约1060米

红线宽约25米

城市次干路

2

规划路

设计起点位于横一路,设计终点位于横十四路

路线全长约561米

红线宽约25米

城市支路

3

横十四路

设计起点位于现状道路,设计终点位于禅港西路

路线全长约960米

红线宽约25米

城市次干路

4

规划指导性道路(D线)

设计起点位于横一路,设计终点位于规划指导性道路

路线全长约203米

红线宽14米

城市支路

道路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绿化带、路灯、交通设施等)、新建雨污水管、新建跨涌桥梁,并牵头各管线单位同步实施地下管线综合建设。

2.2.2水利部分包括:按相关规划新开澳南涌、嘉村涌,规划河涌水面宽25米,涌底高程-1.5米(珠基),全长约785米。水利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脚松木桩、重建跨涌交通桥涵、配套岸坡绿化工程。

2.3 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市政部分竣工验收和水利部分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控制折率(最高投标折率):10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2.68(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的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平行检测等相关服务。

2.5.2监理工程内容:为南庄镇罗南全征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水利)项目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保修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结算、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具体如下: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并承担市政监理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有良好信誉, 参加佛山市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即已获得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类别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3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并须提供已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6.2 拟派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7 对投标人拟派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负责人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登记手续。

4.7.2 拟派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8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1 7 月至2021 12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市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和一名水利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1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有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216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216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诚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圣堂大街16号311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uangdongchengcai@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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