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公告]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及年度检测项目
[刊登公告]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及年度检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及年度检测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5),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及年度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
2.2.1.福州地铁1号线25座车站(涵盖24个区间隧道和2个出入场(段)线)、新店车辆段、清凉山停车场、黄山主所、茶亭主所,共计29处场所。
2.2.2.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20座车站(涵盖19个区间隧道和2个出入场(段)线)、樟岚车辆段、塔前停车场、阳岐主所、洪塘主所,共计24处场所。
2.2.3.福州地铁6号线14座车站(不含梁厝站和下洋站)、2座主所(新兴、万寿)、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5个折合站(区间风井及独立牵引所折合成1个站、场段智能化楼宇折合成4个车站),共计23处场所。
2.3.招标内容:
2.3.1.合同包一: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内容包括: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上述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等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包括值班、巡查、计划检修、故障处理、抢修、应急保障、年度检测配合工作、外部施工的配合等工作。
2.3.2.合同包二:福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一期)2022-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年度检测项目
招标内容包括:福州地铁1号线和5号线(一期)上述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防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所有建构筑物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检测。
2.4具体要求:详见第5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
2.5.1.合同包一:3年,其中:
2.5.1.1.福州地铁1号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1.2.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1.3.福州地铁6号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因6号线分段开通,按两阶段开展:第一阶段营前站至万寿站(19处场所):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第二阶段潘墩站至万寿站(23处场所):暂定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1.4.合同包一各线路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截止日期均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5.2.合同包二:3年,其中:福州地铁1号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开展3次年度检测工作;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暂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共开展2次年度检测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合同包的投标,但仅能获得一个合同包的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按照合同包一、合同包二的顺序进行评标,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合同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仍进入合同包二评审,但不被推荐为合同包二中标候选人,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同包一: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在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公布的最新名录为准,类别为消防维护保养检测);
3.1.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应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项目业绩;
注:①消防设备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等消防设备设施。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括上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或消防水系统的一种。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合同包二: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在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录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公布的最新名录为准,类别为消防维护保养检测);
3.2.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应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项目业绩;
注:①消防设备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电话、感温光纤)、气体灭火系统及消防水系统(含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等消防设备设施。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括上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或消防水系统的一种。②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③业绩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本项目实行电子(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5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咨询QQ:********98、********71)。
5.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合同包售1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后财务人员会确认款项到账信息,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V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5.4.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同包一采取综合评估法,合同包二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合同包一: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伍佰捌拾肆元整(¥242,584.00元);
合同包二: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叁拾元整(¥15,93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140*****296********-****00005
备注:投标人应在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5+合同包号”,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招标项目编号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的尽可能在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5+合同包号”,在完成汇款时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进行沟通对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年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8.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服务费用
本项目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12,129,200.00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796,500.00元。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436号福州地铁新店车辆基地,邮编:350012
电话:****-********,传真: /
联系人: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3A,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滨、黄乃鑫、郭亮
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账户
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监督部门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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