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示

榆林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激励全市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市委决定,对全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7类7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示。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5项)

1.推广惠农e贷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投放惠农e贷18.1565亿元,有力支持了农户的产业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共建西北大学榆林碳中和科创中心。确定榆林碳中和学院选址科创新城,一期规划建设用地604亩,已完成土地统征;成立碳中和暨CCUS装置组建专班,榆林学院、西北大学均已初步同意将碳中和学院与榆林学院二期项目以PPP形式统筹建设。

3.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根据休闲农业统计监测情况,累计解决7000余名农民就业问题,带动14000户以上农户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4.榆林市劳动竞赛创新活动。承办省级一类大赛2项,联办省级二类大赛2项。举办“电子专票”、“供电杯”、职工岗位技能比武、矿井通风工等市级技能比赛4项。

5.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全市范围内选派123名优秀干部参加招商引资工作。

二、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4项)

6.优化“456”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工作法。全市累计下发17.8万条预警信息,新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1844户4938人,全部落实帮扶措施。

7.全市谷子统繁统供。全市共推广种植42万亩,该项目已完成。

8.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累计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42.7万亩,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42.3%。

9.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新增发放贷款9448户4.22亿元,新增贷款率9.44%,财政贴息1.35亿元,贷款余额5.42亿元。

三、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项)

10.榆林市消费帮扶行动。全市认定343个供应商、2444个消费帮扶重点产品,目前设有消费帮扶专柜254个、专馆48个、专区71个,累计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14.02亿元。

1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印发《关于2022年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调整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达到每人每月180元,丧葬补助每人1000元,此标准从2022年1月起正式执行。

12.山地苹果建设项目。全市新栽山地苹果4.03万亩,挂果面积近60万亩,产量达60万吨,受益人数超35万人。

13.马铃薯贮藏库建设项目。新建马铃薯贮藏库面积6万平方米,贮藏量预计达6万吨。

四、稳定和扩大就业(6项)

14.创建县乡标准化创业中心。累计建成县级标准化创业中心12个、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135个,场地面积共计4.8万平方米。累计吸纳创业实体734家,带动就业1.24万人,服务1.8万人。

15.强化招聘、促进就业。先后举办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5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696个,为10153人提供就业服务。

16.公务员招录。2021年招录公务员511人,比2020年增加208人,增长幅度达68.65%,居全省第一。

17.免费母婴护理技能培训班。市级层面举办4期母婴护理技能培训班,向200余名通过考核的下岗和困难女职工发放上岗证书,并推荐上岗就业。

18.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对2020年向2197家小微企业收取的244.15万元工会经费进行了全额返还。

19.培树巾帼创业就业实践基地。选树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14个、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26个。

五、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8项)

20.榆林市绥德、米脂、子洲三县供水工程PPP项目。该工程从王圪堵水库取水,年供水规模2300万立方米,输水管线全长132公里,项目总投资14.56亿元。目前,全线132公里输水管道贯通,净水厂设备安装调试全部完成,2021年5月底实现供水到户,7月底完成附属工程,供水水质检测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全市城镇生活供水体系基本构建完成。

21.2021年“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主城区)。年度投资5.5亿元,完成人工造林16万亩,主要栽植樟子松、新疆杨等乔木树种和丁香、沙地柏等灌木、地被;27万亩灌木平茬及森林抚育基本实施完成。

22.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投资1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6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

23.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该项目于2021年7月底建成,目前每天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约3.5万吨;配套截污管网从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经南郊片区到第三污水处理厂已全线贯通建成投运,有效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彻底解决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问题。

24.大理河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投入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53万元,共整治大理河沿线排污口10个,每日截污量可达到385立方米,惠及居民5000多人。

25.机动车维修专项整治。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共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836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52份,其中拆除25家、查封57家,榆林城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26.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完成发展水浇地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

27.道路智能降尘系统建设。榆林市城区7条道路智能降尘系统建设项目已完工;府谷县河滨东路、河滨西路智慧降尘系统已完成建设并投运。

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9项)

28.榆林高新区第二中学。该项目于2021年9月建成投用,增加学位3600个,极大地缓解了榆林高新区初中学位紧张问题。

29.中心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全市351所学校参与课后服务,实现了完全寄宿制学校之外的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参与学生43.3万名,参与率达96%。

30.科研科技创新项目。印发《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助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14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2项,资助总额为46000元。建立学院科技专家库,确认选取57人为首批入库专家。

31.增加城区学位供给。2021年度建投学校项目开复工16个,其中北京师范大学榆林学校中学部新建学生公寓楼,市第三十一幼儿园、市第二十四小学、市第二十八小学、市第二十七幼儿园等7个项目已投用或局部投用,增加学位7020个,有效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3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持续开展优秀乡村学校创建活动,表彰奖励34所优秀乡村学校;实施“名校+”工程,建成153个学校发展共同体;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师校长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1257名教师、52名校长参与交流轮岗,安排市直学校12名优秀青年教师到县区支教,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

33.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市新投用市十七幼、市二十三幼、市二十五幼、横山区二十五幼、神木鸳鸯馨居幼儿园、绥德九幼、米脂六幼等16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1920个,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34.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建立“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全市使用同一平台,在同一时段同时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对口直升、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电子派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全市大班额已控制在2%以内,基本完成消除超大班额目标任务。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小学57522名、初中48631名学生顺利入学。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从严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榆林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评选出48名“榆林市名校长”、188名“榆林市名教师”、100名“榆林市名班主任”,并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36.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政治素质涵养行动、师德师风夯基行动、师德师风践行行动、师德典型引领行动、师德案例警示行动“五项行动”,惩处违规违纪教师31人,其中警告处分6人、解聘2人、口头警告23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大引导”四大行动,查处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300家,取缔、关停310家,责令整改753家。

七、文化惠民工程(3项)

37.榆林市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剧目展演。完成《岁月韶华》《余子俊》《惠中权》《焦裕禄》4部优秀剧目剧场展演共8场次,近8000人观看了演出。

38.全年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文化惠民演出。2021年完成陕北民歌、舞蹈、二胡演奏、唢呐演奏等惠民演出1523场次,惠及群众90余万人。

39.文化进万家惠民演出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惠民活动1500多场;举办“魅力榆林·写生作品展”“戴玉强榆林师生演唱会”等50余项文化艺术展览、音乐会活动,惠及群众18万人次。

八、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4项)

40.榆林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收取市级医疗互助保障基金721万元,覆盖职工6.6万人;收取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参保金额850万元,参保人数10.9万人。2021年办理理赔7079人次,发放救助金924万元。

41.推动榆林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2021年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共承保39.19万人,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保率由7月初的8.83%提升至12月底的13.17%。

4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18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线运行,实行7×24小时全天候运营模式。

4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榆林市2021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下拨配套资金140万元,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14万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九、健康榆林行动(5项)

44.榆林市城区“15分钟健身圈”便民体育设施建设。沙河公园建成7块五人制笼式足球场、2块笼式篮球场、1块乒乓球场、1个儿童健身区、1个智能健身区;河滨公园建成2块五人制笼式足球场、1块笼式篮球场、3块羽毛球场、1块门球场、1块乒乓球场,并更换部分健身器材;榆溪河生态长廊(高新体育公园)建成2公里智能健身步道、2块网球场、4块羽毛球场、2块笼式篮球场、2块五人制足球场、11块乒乓球场,配套室外体质测试亭、儿童娱乐区、中老年人健身区等体育设施。

45.“健康榆林行,名医在身边”系列义诊宣传活动。举办“名医在身边”义诊活动28场、“百名中医基层义诊”活动23场、其他义诊活动100余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讲座150余场,受益群众达3万余人次。

46.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发放牲畜“瘦肉精”三联快速检测卡计13281份,抽检牲畜28793头(只),督促屠宰企业开展自检牲畜62357头(只)。

47.康复体育进家庭。统一招标采购30万元康复体育器材,免费向600户有需求残疾人家庭发放,目前进入检查验收阶段。

48.食品包装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完成食用期限标注483家,完成标注率达100%。

十、推进完善住房保障(3项)

49.“扩大覆盖面,圆您住房梦”专项行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新增缴存职工40502人。

50.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助力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制定并下发《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细则的通知》(榆市房金发〔2021〕2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厅、管理部、央企分中心积极与住建部门信息对接,做好提取业务所需资料的信息共享备案,助力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

51.168个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中省共下达榆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68个,涉及13580户。目前已开工166个,开工率达98.81%,其中已完工18个。

十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3项)

52.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建成20个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省市两级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53.榆林市老年大学新校区(选址原市体校)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完成设计和规划的招投标相关手续,待市政府确定实施主体以后进一步推进。

54.慰问全市特殊群体老年人活动。先后筹集资金13.84万元,慰问百岁老人108位、抗战老兵18位、“五老”老人70位、失能老人80位、其他特殊困难老人22位。

十二、促进群众出行畅通(3项)

55.榆林高新区公共停车场改造项目。桃李路、沙河公园、榆溪河生态长廊、创业大厦西南方位四个公共停车场改造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榆溪河生态长廊所有停车场(四个区域)和沙河公园停车场推出免费停车时长由30分钟延长至1小时的利民举措。

56.小型停车场(点)设置施划。建成市委西侧和曼哈顿东门对面2处停车场,共计停车位300个;设置小型停车场150处,新增停车位7010个(含无障碍停车位161个)。

57.公交站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新购置30辆纯电动公交车,用于更换老旧车辆;将长城路、新建路原有的44个公交站点整合为32个公交站点;在城区中小学附近的公交站点安装防护栏60个;对40个智能候车亭进行更换,目前正在进行附属设施施工,预计2022年初投入使用。

十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6项)

58.职工门诊慢特病惠民政策。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榆林市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新增32家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一站式”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扩面延伸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至县区。

59.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县区通办。制定并下发《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服务的通知》,并召开培训会,市县两级登记机构签署全市通办授权委托协议,与金融机构、开发企业实行窗口延伸服务,现已具备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条件。

60.便利化市场主体登记。安装投用“最多跑一次”企业登记自助机,可办理名称查重、企业新设、打印营业执照等事项,省去叫号排队、填单领证等程序。减时限减流程,企业变更登记从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企业注销和股权出质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即办件。大学生创业、帮扶项目、重点项目工程等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与汉中市、西安市碑林区等地签订跨区域企业登记政务服务合作协议,实现区域联动、数据共享、材料互认。

61.“中午一小时不间断服务”窗口。在已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在集中用餐时间段(12∶00—13∶00)实行“中午一小时不间断服务”值班制,避免办事群众长时间等候,最大限度为参保群众提供贴心服务。

62.应急预案备案全程网办。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应急预案的备案已在陕西政务服务网上实现了全程网办,办理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由“最少跑一次”降为“零跑动”,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不跑腿”。

63.办理人民网网民留言。对网民在人民网累计给市委主要领导的231条留言进行梳理,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完成226件。

十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4项)

64.上郡生活App二期。智慧榆林可研、初设方案编制工作已启动,榆事通App项目设计方案正在招标采购,前期手续已完成,因疫情原因市民大厦暂停开标,恢复时间待定。

65.机动车检验查验智能审核系统。已完成安装部署,自动审核率达60%,目前正在进一步推进算法优化。

66.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已通过专家组验收,投入使用后能够快捷、精准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可视化动态展示交易信息,洞察交易内容、解析主体特征、评估行业市场等,为政府决策和行业监管提供数字服务。

67.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分析平台。该项目总投资58万元,目前已上线运行,预计受益群众达380万人。

十五、平安榆林建设(4项)

68.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发案1709起,同比下降34.87%;破案956起,同比上升13.27%;抓获犯罪嫌疑人1751名,同比上升73.37%;收缴银行卡1200张、手机卡795张,打掉开办卡、收贩卡团伙31个,惩戒289人;及时止付冻结涉案账户共14697个,拦截被骗资金5.98亿元;通过预警拦截,成功阻止108829名群众被骗,止损7249万元。印发反诈骗告知书38万份,国家反诈中心App、“榆林反诈卫士”小程序分别完成实名注册安装84.05万人、162.75万人。

69.过期食品、药品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27917户、药品生产经营1430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共检查4199次,累计下达责令整改书339份,立案查处28起。

70.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成立榆林高新区教育系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榆林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室,在全市推行“网格化调解”工作模式,将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网格、处理在一线”。建成“六好司法所”107个,调解矛盾纠纷5225件,成功5125件,占比达98%。

71.“平安细胞”创建。利用“榆林政法”微信公众号在全省率先发布“平安指数”,投入1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77个试点社区治理,全面完成“三个清零”任务。开展“平安景区”“平安矿区”“平安校园”等15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累计建成平安单位96个、平安乡镇130个、平安乡村967个、平安寄递企业14个、平安矿区16个、平安医院19个,评选出平安守护者91名,子洲县、吴堡县荣获全省首批“平安铜鼎”,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大平安”格局。

十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3项)

72.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选定和顺嘉苑、高新御府、通庆坊等24个小区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由公司免费安装设备,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投入50万元以每套设备每年6800元购买信息传输服务,目前已完成摸底预算及招投标工作。

73.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建成榆阳区崇文路街道迎宾路社区、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和靖边县张家畔街道东新社区、绥德县名州镇东门滩社区、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鸳鸯塔社区、府谷县府兴街道阳光社区6个省级慈善示范社区(村),经省民政厅专家组实地验收,目前均已投入使用。

74.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89件,处分129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十七、破解难缠复杂遗留问题等方面(3项)

75.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中央第一批交办积案累计上报化解713件,省级第一批交办积案累计上报化解199件,化解率均为100%,实现中省交办信访积案“双清零”目标。

76.巩固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成果。开展第二批积案化解专项行动,累计上报化解中央交办积案213件、省级交办积案13件,整体化解率为59.63%,实现了2021年底前化解中省第二批交办信访积案50%的目标。市域范围内梳理排查的37件重点信访问题化解35件,化解率达94.59%。

77.疑难问题彻底办。探索推行“疑难问题彻底办”工作机制,累计解决长期悬而未决、基层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问题1583个。



中共榆林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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