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设备项目按照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JYG-ZFCG2014-029
二、采购内容:台式机8台、笔记本2台、打印机3台、交换机11台、扫描仪87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1、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和“案件数据集中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技术要求,所用设备必须与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实现完全对接,为确保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实时录入并形成电子卷宗任务的完成;
2、为保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设备的一致性、连续性及案件数据集中报送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甘肃博联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扫描仪柯达i1180在天水市的唯一授权供应商;
四、此次采购的唯一性论证意见:
1、该公司具有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与经验,为使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所购设备与省高院保持一致性,故采购扫描仪柯达i1180;
2、扫描仪柯达i1180经论证符合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此次采购项目进行论证的专业人员为: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马强、介永峰、王清利
五、供应商名称:甘肃博联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示期限:2014年07月01日--2014年07月05日
七、联系方式: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介永峰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并抄送采购人。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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