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学校学生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受巴马瑶族自治县采购人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拟对该县义务教育学校一批学生食堂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校学生食堂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KL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巴马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设备一批,含冰柜、电饭锅、电磁炉、不锈钢货架、钢勺等,交货至全县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受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的2014年1-5月份的社保费的凭证原件);(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同一品牌同一代理商只接受一家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
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到账并开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到账证明,逾期不予办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艳、刘鑫莹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咨询联系人:苏中伟 联系电话:****-*******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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