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
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火窗采购及安装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一、招标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山东诚祥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人民医院 王主任
155*****881山东诚祥: 谷经理:
133*****726地 址: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瑞园路交汇处。(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山东诚祥建安集团项目部)。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35*****223三、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火窗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HWZB-2014-CG-004
四、项目说明:
1、工程建设地点: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瑞园路交汇处,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院内。
2、计划采购量:
本次采购甲级钢质防火门约56平方米,乙级钢质防火门约230平方米,丙级钢质防火门约110平方米,钢质防火窗9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实际工程量最终据实结算。
注:工程量最终据实结算。
3、技术和质量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和施工必须执行合同履约期间国家及行业最新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所供批次货物全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并符合图纸和谈判文件要求,满足整体工程验收标准。
4、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并在人员、供货、资金方面具有优质服务能力;且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所报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消防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的要求;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产品检验报告书、产品备案证书(包括在济宁市的备案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相关行政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强制性许可、认证、认可证明文件(属国家强制性的必须有)等详细资料;
5、具备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颁发的钢质防火门、钢质防火窗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三年有两项单笔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防火门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9、必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钢质成品防火门、钢质成品防火窗一套(包含五金等所有配套材料,同时还需提供30*30的钢板一块,并在所提供材料的下方标明材料的名称、产地、规格信息);
10、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注: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颜色、档次及其配件等均应满足招标人及总包单位要求。
六、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工程项目者,请于2014年 7 月 3日至2014年 7月 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建筑设计大厦17层003室报名。
(一)生产商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书、产品备案证书(包括在济宁市的备案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
(二)代理商需携带的资料:
1、需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代理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业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仅需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书、产品备案证书(包括在济宁市的备案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等。
七、资格预审确认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开标前两日向招标人提供样品展板。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建筑设计大厦17层0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35*****223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