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际需要,现对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W********05
2.项目名称: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按照“应评尽评”原则,凡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投资或建设的工业、交通、能源、房地产、水利、公共设施、服务业、社会事业、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必须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稳定评估报告,对提标改造项目进行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并完成相关批复工作。
5.服务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开源大道闫庄则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谈判内容
本次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现场调研及资料收集、分析及评估报告编制和评审费等相关费用及项目实施周期进行谈判。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所有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包括以下证件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谈判公告的要求,并且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四、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17:00点至2022年1月23日17:00点。
2.报名地点: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9*****523。
招标人:榆林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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