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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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选聘《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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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了落实《东方机场选址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的“对机场场址及周边可能危及机场运行安全的防洪、地震、电磁环境、核辐射、鸟害等进行评估或专题论证研究”,因东方机场的三个预选场址周边有河流,需开展项目防洪评价专题研究。依据《政府采购法》《东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方市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东财〔2020〕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场调查,该项目编制经费未达到20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特由我委自主组织、公开选聘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专题研究项目编制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应聘,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机场项目防洪评价专题研究
二、编制内容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民用运输机场的防洪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区域的河道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的规定,为保证项目选址方案既安全又经济、合理,分析、评估东方机场三个预选场址是否受附近河道洪水的影响,并尽可能减少项目建成后对地区防洪的影响,满足流域规划的要求。
三、服务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45天。
四、预算资金:80万元(人民币)。
五、参聘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具有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19年1月至今三年内(下同)有至少1个机场选址、公路工程等交通类项目防洪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参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9)参聘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
六、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参考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由采购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具体分值为:(一)企业业绩20分,三年内有机场选址、公路等交通类防洪评估业绩的每个5分,最高20分;(二)实施方案50分,按工作流程是否合理、设备投入是否齐全先进、工作措施及期限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打分;(三)专家团队15分,拟派技术团队具备水文工程帅及以上职称的,每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最高15分;(四)报价15分。得分最高的为本次推选编制单位,采购人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注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报名只有1家时,若各项资料符合要求,则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公示无异议的,由采购人与选定的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法
因疫情原因,有意愿参与编制的单位可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按上述要求投交响应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报价等)一式四份(正本1份,副本3份),并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视为无效)。
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2022年 1月21日至25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下午18:00(以邮寄寄出时间为准)。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东方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邮编572600)
联系人:吴长杰、陈小屾,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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