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维护维修)及零星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嵩明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维护维修)及零星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5: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嵩明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维护维修)及零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由嵩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第37期(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明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在用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维修,按照实际情况实施零星建设工程,包括:机房设备(含平台、软件等)、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含红绿灯、信号机、电子警察、监控及配套设备、软件等)、交通违法监控抓拍设备(含配套设备、软件等)、卡口设备(含配套设备、软件等)、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含配套设备、软件等)、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含停车泊位漆划)、交通物理隔离装置等内容;开展机房整体搬迁,业务软件服务等内容;主动检查、服务、报修,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在线率,充分发挥技术作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嵩明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维护维修)及零星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因无具体施工图纸及无具体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相关投标单价(无投标报价的以新增单价审定结果)进行结算,最终以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的价款进行支付。 | |||
2.3 总投资:698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境内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包含但不限于符合《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维修规范(暂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现行的国家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6 其他: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交通设施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智能化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提供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本公司);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交通设施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智能化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提供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行为;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6)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21 15:52至2022-01-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2-1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字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嵩明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4室 | ||
招标联系人:尹师 | 招标代理联系人:孙国彦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654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8*****581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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