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 招标公告
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 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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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2-00205 项目编号:441521-2022-00205 项目名称: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34,554.66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方式:189*****3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智勇 电 话:189*****381 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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