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 招标公告
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2 15:21信息来源:广东********7e809f12cd4fb1.html">原文链接地址
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521-2022-00205
项目编号:441521-2022-00205
项目名称: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34,554.66元
采购需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海丰县城迎春灯饰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司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银行缴纳凭证无效)、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企业自有设备不少于3项);拟完成履行安装服务所必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③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同时配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5名(低压电工或维修电工),提供其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相关经验,提供不少于三个类似的业绩案例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为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城区碧桂园柏丽湾二街28号
联系方式:189*****3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智勇
电 话:189*****381
汕尾中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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