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路小学招标公告
济南路小学招标公告
莱西市济南路小学内设装备采购及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莱西市济南路小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内设装备采购及项目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XZFCG-14033。
2、项目名称:莱西市济南路小学内设装备采购及项目监理。
3、项目内容及采购控制价:
3.1项目内容:
第一包:基础网络与监控;
第二包:微机室及办公设备;
第三包:电教设备;
第四包: 班班通;
第五包:实验室及教学器材;
第六包:办公家具;
第七包:厨房设备;
第八包:空调及家电;
第九包:图书;
第十包:窗帘;
第十一包:项目监理。
3.2采购控制价:人民币 1195万元(其中第一包165万元,第二包155万元,第三包196万元、第四包72万元,第五包158万元,第六包270万元,第七包18万元,第八包68万元,第九包50万元,第十包35万元,第十一包8万元)。
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第一包基础网络与监控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主要设备(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室内全景日夜型摄像机、视频综合平台、网络存储设备、核心交换机、企业路由器、服务器)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1.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4.2第二包微机室及办公设备、第三包电教设备、第四包班班通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第二包微机室及办公设备主要设备(投影机、数字化语言学习系统、教师机、学生机)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第三包电教设备主要设备(录播系统、虚拟互动演录播系统、一体机、蓝牙机器人)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商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授予总代理商的代理证明复印件);第四包 班班通主要设备(投影机、电子白板、扩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3第五包实验室及教学器材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本次招标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4第六包办公家具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家具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5第七包厨房设备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5.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5.3投标人须提供电加热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青岛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件原件。所投燃气灶具必须列入《青岛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提供市政公用局文件),且气源为石油液化气或天然气。
4.6第八包空调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6.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7第九包图书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7.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7.2具有发行许可证或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在青岛地区有自己的图书固定销售场所,非仓库(提供证明),可供采购方选书,拒绝异地选购。
4.8 第十包 窗帘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8.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加工、销售所需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8.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和生产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9第十一包 项目监理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9.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同时投标;
4.1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每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制造商投标有效;不同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投标的,按照各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时间先后顺序认定,先获得《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投标有效;同一时间获得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决定。
4.1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进行多个包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6、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7月2日至 2014年7月10日17时前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下载中心”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7、采购文件的询问:
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可发传真)的形式提出,并在2014年7月11日16时前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第一、二、三、十一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7月22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9时30分。
第四、五、六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7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开标时间:2014年7月23日9时30分。
第七、八、九、十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7月2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开标时间:2014年7月24日9时30分。
请各投标人在答疑和保证金截止时间后,查看本项目是否有延期或流标信息。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148号)。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娜 宋欣
联系电话:0532—********
电子邮箱:lxggzyjy@163.com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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