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单位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20013FW0024-0001
项目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车险损余物资回收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低限价:444600元
项目概况:保险标的及第三方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中,更换后的仍有一定经济价值或使用价值的旧件或物资。本办法中损余物资是指车辆更换的配件和第三方物损,对于全损车辆、推定全损车辆、盗抢找回、法院追回车辆不在此范围内。现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损余物资回收供应商进行合作。 服务区域:辽宁省各地市(大连除外)的13个地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执业记录;
6.注册资本金大于50万元;
7.与同业保险公司具有1年以上的合作经验;
8.稳定的运营团队和服务团队;
9.具有物资存储仓库及用于专门回收损余物资的车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发送或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发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至供应商,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后,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2.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磋商会议。(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鼓励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在线观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金廊商圈惠工街北站一路41号环球金融中心二期15楼
联系方式:
130*****5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
176*****835邮箱地址:zbb@gzxmgl.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33*****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
17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