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住院部神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工程项目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住院部神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工程项目
院内公开招标文件
(竞争性谈判)
——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住院部神外科重症监护室改造
工程项目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重庆市人民医院项目办汇同需求部门论证立项,通过在重庆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组织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同服务方。
一、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重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118号
(二)项目金额
项目最高限价:7万元。
(三)项目期限
3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人具备室内装饰施工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②竞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一份在资格预审登记阶段向招标人提交,另一份在投标文件递交阶段密封于投标书中向招标人提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月26日16时(逾期失效)。
(七)现场答疑时间
2021年1月26日16时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每日工作时间(10时至12时、14时至16时),在招标人两江新院项目办办公室,持前述第(四)条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第(五)条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完成资格预审登记后,获取《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
逾期未按指定地点、未持上述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者,视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项目办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拒绝本项目招标,招标人亦不予接收。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并注明投标业务名称。
如果未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误投不负责任。
3、开标定标时间:暂定2022年1月(具体时间直接向完成资格预审登记的、适格的投标人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招标人两江院区
(九)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
1、评标程序:确定开标定标会议时间后,邀请各适格的投标人参加,招标人采购工作组开标、评标及定标。
2、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
①投标人实质性响应《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价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或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否则,丧失中标资格。招标文件中“拟签订合同需洽商的主要条款”除外。
②投标人的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丧失中标资格。
③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候选;相同报价时,优化的差异性表述“最优”者被确定为成交第一候选人。
(十)其他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渝财规(2020)13号)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由招标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分散采购(自行采购)。
2、针对本《院内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分散采购(自行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招标人行使。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承诺》、《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中标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人制作及成果交付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因中标人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在中标人履约过程中、因中标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中标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5、凡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186*****418。
二、服务需求
(一)招标范围
1、根据科室的使用的需求,进行病房改造,并结合院区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要求施工。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具体工作内容:原家具、洁具、玻璃隔断拆除,天棚吊顶拆除及恢复,原土建墙拆除及墙体新开门洞,地面地胶及卫生间地砖拆除,地面垫层及地胶安装,病房设备带及气管、强弱电线拆除及重新制作安装,新增立柱盆及给排水,新增隔断及电动感应滑门,多层实木免漆板壁柜等家具制作安装,天棚及墙面腻子及涂料恢复,成品保护及产生的建渣垃圾的清运和完善此工程所涉及的吊顶和吊顶内设备管线拆除及恢复。
3、因改造科室为住院部区域内,人员进出及材料运输需严格按照本院疫情防控要求,报价应综合考虑此类因素。
(二)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三)特别备注
投标人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因此次改造施工需在已运营的科室内施工,为保障正常运营,投标前投标人应在满足医院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自行踏勘现场,充分熟悉施工范围。施工作业时不得影响科室运营,且施工作业时间、洁净防护、成品保护及施工通道需严格满足相关科室的要求(方案编制在投标文件里,格式自定)。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方式
1、本次招标项目执行总价包干合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直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采购保管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运输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工程保修费、企业与个人的养老统筹、节假日补助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生活费、医疗费、差旅费、利润、上缴税金等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所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
(二)工程质保期
1、质保期:不少于两年。
2、施工方应按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对在质保期内的工程承担免费保修责任(如招标人违反操作规范,或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但其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3、在保修范围内的项目。
(三)验收方式
1、材料验收,由中标人、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共同在签证单材料验收栏上签字确认;
2、工程验收,由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组织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组成验收组;以验收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的验收合格报告(意见),作为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向医院财务处提起合同付款申请的依据。
(四)工程量收方签证
1、工程量签证原则: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计算式等要素必须齐全;符合定额计量规则,不得拆分计量;有定额计量的项目,不得签证计时工;与工程无关的事情不得进行借工签证。
2、由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组织,中标人、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收方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全部完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以招标人出具的审计结论载明的结算金额为准(或以审计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为据);
2、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以审计结论审定结果为据,向招标人财务部门提请合同付款申请。招标人财务部门付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主管部门(项目办)提供本项目的工程质保承诺函,作为质保履约的证明。招标人收到工程质保承诺函后,再向中标人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100%工程款。
(六)安全施工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七)其他
1、响应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1:NICU改造工程量清单。
2022年1月24日
序号 | 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神外科改造项 | |||
1 | 家具、洁具、玻璃隔断拆除 | 1 | 项 | |
2 | 墙地砖、地胶拆除 | 27 | ㎡ | |
3 | 土建墙体拆除及土建墙体开门洞 | 20 | ㎡ | |
4 | 新增强电插座 | 2 | 个 | 含底盒、面板等 |
5 | 新增弱电插座 | 2 | 个 | 含底盒、面板、模块等 |
6 | 墙面零星包柱 | 3 | ㎡ | 采用防火板包柱,面层采用石膏板 |
7 | 新增强电管线 | 48 | m | 插座线采用ZR-BV3*4mm2 |
8 | 新增弱电管线 | 120 | m | 新增弱电引自弱电井 |
9 | 地面垫层及地胶施工 | 12.5 | ㎡ | 门洞拆除,更换门洞周边破坏地胶,拆除卫生间内外实施地胶,含垫层、自流平等 |
10 | 钢板门套制作安装 | 9 | m | 含木基层、钢板门套、结构胶等 |
11 | 病房设备带及气管、终端拆除 | 18 | m | 因开门洞,需拆除原房间设备带及气管、终端等 |
12 | 新增设备带、气管、终端等 | 17 | m | |
13 | 新增立柱盆 | 1 | 套 | 包含龙头、高压管、角阀等 |
14 | 新增给水 | 7 | m | 新增台盆给水,引自卫生间吊顶 |
15 | 新增排水 | 3 | m | 新增台盆排水,引自卫生间排水 |
16 | 墙面排水钻洞 | 1 | 个 | 立柱盆墙面钻洞,排水管明装 |
17 | 线槽、给水管开槽 | 12 | m | 给水立管、感应门电源等线管开槽 |
18 | 磨砂玻璃隔断 | 8 | ㎡ | 含不锈钢立柱及边框、12mm厚磨砂钢化玻璃、玻璃胶等 |
19 | 玻璃感应滑门 | 8.32 | ㎡ | 含电机、吊夹、滑轨、感应开关、密码开关、玻璃门、不锈钢边框等 |
20 | 成品18mm厚多层实木免漆板壁柜 | 12 | ㎡ | 含铰链、拉手等五金,含门板、人造石台面等 |
21 | 天棚吊顶拆除及恢复 | 22 | ㎡ | 因隔断安装、给水安装、线管安装,需拆除部分吊顶。含吊顶上灯具、风口等拆装、开洞等 |
22 | 墙面零星抹灰 | 6 | ㎡ | 含线槽抹灰、门洞周边抹灰修补等 |
23 | 天棚及墙面腻子及抗污涂料 | 100 | ㎡ | 吊顶、线槽、门洞周边、零星修补等腻子及涂料 |
二 | 成品保护及措施 | 1 | 项 | 拆除及施工是对房间进行成品保护 |
三 | 除渣及清洁 | 1 | 项 | 剔打后的建渣等除渣及外运 |
四 | 管理费 | 1 | 项 | |
五 | 税金 | 1 | 项 |
注:以上材料品牌档次需符合重庆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现有装饰风格及档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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