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执法执勤装备采购公告KSZFCG(XJ)(2014)119号 【所属地区: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执法执勤装备采购公告KSZFCG(XJ)(2014)119号 【所属地区:喀什地区】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执法执勤装备采购公告KSZFCG(XJ)(2014)119号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询价单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装备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塔西南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
1)防弹衣 15件,规格及要求:标准3级防护,在5m距离可防护国产1979年式7.62mm微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背衬胶泥的凹陷深度均控制在15mm以下,充分满足行业标准要求。并且产品的抗连击、防斜射能力强,子弹能够全部被捕获在防弹层中,无返弹、跳弹的危险。
2)防弹头盔 20顶 ,规格及要求:标准2级防护,壳体厚度小于8mm,整体头盔仅重1.45Kg,防弹头盔可防护国产1954年式7.62mm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弹痕高度小于18mm,满足标准规定要求。头盔质地坚固,侧向刚性指标中最大变形量为8.2mm,残余变形量仅为5mm。
3)排爆服 1件,规格及要求:头盔,外层使用玻璃GRP材料,内置麦克风和耳机,环绕声设备;制冷风扇,前置照明可充电电筒,抗爆坚硬丙稀酸/聚碳酸酯材料,挂带由坚固抗弹性尼龙材料所制。外套和裤子,抗爆内层:由多层的防水KEVLAR 129 HT材料制成,以达到加强保护的作用;外层材料:防火棉,颜色为海军蓝和军绿色;防爆板为装甲钢片;内填充:DU-PONT KEVLAR 129HT多层复合材料;脊椎、颈部、服装抗爆参数:600m/s(无装甲防护板时) ,服装重量:约26公斤(带有钢质防护板时),服装重量:约15公斤(无钢质防护板时);装甲防护板:1400m/s(护档、护胸、护颈), 电源:12V电池,充电时间:15分钟即可充至总电量的90%,头盔重量:约4.7公斤;头盔面罩:740m/s(防弹复合材料);通讯系统:有线通讯对讲机,冷风机:200升/分钟,三速可调,重量:约19.4Kg ,头盔:约2.5Kg,护目镜:约1.8Kg。
4)反光背心 11件 ,规格及要求:荧光绿色、透气性强。
5)约束带 5条,规格及要求:尼龙布料,损伤简便,材质柔软,约束力强。
6)约束毯 3条,规格及要求:棉质,1.3*1.7M。
7)搜索灯 1台,规格及要求:用于对事故及案发现现痕迹的勘察和拍照取证。功率10W ,充电时间≤6h。
8)酒精检测仪 1台 ,规格及要求:数码打印酒精检测仪,测量范围:0.1MG/DL---400 MG/DL;最大误差±0.05 MG/DL以内;吹气流量T2升/分钟;反映时间3秒。
9)阻车路障 1台 ,规格及要求:有效拦截长度:10m ,有效宽度:220mm ,刺针长度:38mm, 刺针材质:硬质压铸锌合金,主体材质:铝合金,外箱尺寸:约705×478×100mm,净重:约19kg,手动10M。
10)战术背心 60件,规格及要求:特警专用,黑色,采用尼龙防水布及网眼面料生产,前后贴有活动“警察”标识,还有多种套具:95步枪弹夹套,92弹夹套,枪套,水壶套,对讲机套等,前胸上片缓冲层。
11)担架 2架,规格及要求:采用优质铝合金和涂层牛津革制成,折叠:190*50*3CM。
12)应急照明设备 1台,规格及要求:便携式手提式发电照明设备。
13)攀登工具组 1套,规格及要求:由攀登包(包含主绳、辅绳、安全带、头灯、8字环、主锁、胸式上升器、下降保护器、长扁带、短扁带、绳索保护套)和便携式伸缩梯组成。
6、项目要求:
1)本项目不分包,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投标商报价时须按产品的品名、厂家、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的格式制作报价单。所有费用(搬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均含在报价中。密封报价含投标商资质复印件,报价单,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必须详细对比填写,否则将导致废标),产品详细资料(包括所投产品的图片资料、技术资料详细说明,产品的备品备件情况,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售后服务承诺及详细方案、质保期及供货期,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等。投标文件至少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应使用A4纸采用胶装的方式进行装订。请严格按要求投标,否则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质保期3年。
3)所投主要产品须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按公安部门规定要求进行确认)。
4)本次所招产品的参数要求凡是有指向某品牌的描述均为参考指标,投标商所投设备如有偏离,应确保产品不低于招标要求。
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试运行、免费培训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8、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
9、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7月9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报价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10、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地区财政局二楼(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11、联系人:杨红 王怀德 联系电话:****-*******(兼传真) *******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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