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七和经八路至纬九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七和经八路至纬九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七和经八路至纬九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
(一标段)招标公告
编号: LYGHYX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七和经八路至纬九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燕城环保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经七和经八路至纬九路周边地块拆除项目的拆除内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西至经七路,北至纬九路,东至经九路,南至纬三路。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计拆除26家企业,此标段为第一标段共拆除5家企业。
2.3 拆除规模: 约45070.06平方米。
2.4 预算金额:*******.64元(人民币)[单价明细详见项目需求。附属设施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各厂房报价中],报价低于预算总价或预算单价的均为无效投标人。
2.5 招标范围:被收购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工作(不含围墙及水泥地坪),约45070.06平方米(共5家企业,按征收协议分批进行拆迁),地点为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西至经七路,北至纬九路,东至经八路,南至纬七路。(详见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年01月1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1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0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 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b.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 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 号、【2021】5号; 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 16 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文、【2017】5号、【2020】3号、【2021】3号)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 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d.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f.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g.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h.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号) 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登记获取时间:2022年01月13日9:00至 2022年01月20日 17:30 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联系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1月25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5.2.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4.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开标模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投标所需的材料等递交可采用直接送达投标文件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或邮寄至代理公司的方式(直接送达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事项:
(1)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提前一日送达。
(2)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孙工收,联系电话182*****218) 。建议顺丰或EMS ,显示签收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
(3)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和邮箱,若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开标模式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议,腾讯视频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视频会议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注: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供应商进行网络直播:
1)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会议前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供应商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胶装成册的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讲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 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7月至2021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承诺书(包含①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 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承诺,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公示期内无不良行为等承诺。详见投标人承 诺书,承诺书含: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无借牌挂靠行为、在岗履职);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所有投标资料以最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装订成册。如果因提供的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8.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9.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10.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0.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0.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以及行程码方可进入,暂不接受14天内有外市行程人员进入(按规定市外来人全部报物业和社区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第2、7、14天进行核酸采样)。
10.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10.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10.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10.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燕城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 付帅
电话: 153*****1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18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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