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市直各妇女组织,市委人才办,市双拥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激励我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优秀女性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增长极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引领全市广大妇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宁德篇章贡献半边天力量。参照《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宁德市三八红旗手70名(含社会化推荐10名),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30个。

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评选出的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要坚持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及女性集体获评比例不低于70%;妇联系统干部及单位的获评比例不超过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女性(集体)获评比例不超过50%。

二、评选条件

(一)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在全方位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宁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6.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县处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和《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单位授予的称号和专业奖项,以及在全省、全市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代表等。

6.宁德市三八红旗手一般不重复授予。

7.在宁工作的港澳台女性纳入宁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评选范围,具体规定按照《全国妇联、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女性纳入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妇字〔2020〕5号)执行。其中,在宁工作的港澳台女性参评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应符合在宁工作满一年,参评对象必须经当地台港澳办公室审核同意。

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5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宁德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县处级(含)以上荣誉称号,优先考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和《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荣誉称号。

6.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工作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和东侨妇工委,市直各妇女组织,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女工委、市双拥办等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优秀女性中,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人选和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1。

2.社会化推荐。社会化推荐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工作,将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单位推荐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妇联所属的各团体会员均可参与社会化推荐。为保证社会化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请被推荐人的主管单位、属地妇联组织,按申报宁德市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程序做好资格审查、政审把关以及核实所获荣誉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市妇联授予全市优秀女性(群体)的最高荣誉。各推荐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代性、代表性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真正把各行业各领域中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即刻启动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部署本辖区、本系统的评选活动,层层发动群众踊跃自荐他荐;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要公开社会化推荐渠道,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符合相应评选条件;严格履行相应的评选审核程序,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对象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确认无异议后上报。

3.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深入挖掘奋斗在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典型,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做好宣传,持续扩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社会影响力。要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等优秀典型深入农村、社区、校园、企业等地开展巡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奋斗新时代,以岗位建功献礼二十大的召开。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宁德市三八红旗标兵候选人、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会审表在宁德市妇女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ndfl.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要求提交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会审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于2022年2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妇联宣传权益部。

2.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另附电子版事迹材料(1200字左右)及近期工作照片2张;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提供电子版近期工作场景照(jpg格式、图片大于1M)2张。

3.各推荐单位要填报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于2022年2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妇联宣传权益部。

4.社会化推荐请按照以上要求将相关纸质档材料报送至市妇联宣传权益部。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庭路3号宁德市妇联宣传权益部

联 系 人:黄莉莉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mindongjinguo@126.com

附件:1.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3.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

4.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

5.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会审表

6.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7.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19日

附件1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 位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

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

蕉城

1

6

3

古田

1

5

3

屏南

1

4

2

周宁

1

4

2

寿宁

1

5

2

福安

1

6

3

柘荣

1

3

2

福鼎

1

6

3

霞浦

1

5

3

东侨

0

2

1

市直妇女组织

1

5

3

市委

人才办

0

2

0

市总工会

女工委

0

3

3

市双拥办

0

2

0

“四新”领域妇女组织

0

2

0

社会化

推荐

0

10

0

合计

10

70

30

附件2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

职务或职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及手机

电子邮箱

主要工作简历

处级(含)

以上获奖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及

手机

电子邮箱

主要工作简历

处级(含)以上获奖情况

(限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登记表

单位名称

人 数

女性人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或职称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及手机

电子

邮箱

县处级(含)以上获奖情况

(限500字以内)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会审表

奖励名称

获奖单位

或个人

联系电话

公安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然资源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宁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汇总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厅级(含)以上主要荣誉

其中,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人,参评比例为%;妇联系统干部人,参评比例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女

性人,参评比例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参评比例为%。


附件7

宁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汇总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及级别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总人数

女性人数

厅级(含)以上主要荣誉

其中,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集体个,参评比例为%;妇联系统单位个,参评比例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女性集体个,参评比例为%,乡科级以上单位以及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个,参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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