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 招标公告
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惠东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15: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2月11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预算金额 | ¥25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龙腾路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7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二楼B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代理协议--吉隆.pdf | ||
附件2 | 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招标文件(********02).pdf |
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ZJS*******
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车 | 压缩式垃圾车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 |
1-2 | 垃圾车 | 垃圾车 自卸式垃圾车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75,000.00 | - |
1-3 | 垃圾车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 |
1-4 |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清洁卫生车辆 | 2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8,000.00 | - |
1-5 | 正三轮摩托车 | 三轮摩托车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 | - |
1-6 | 工程作业车辆 | 工程作业车辆 装载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6,000.00 | - |
1-7 | 工程作业车辆 | 小型推土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20.00 | - |
1-8 | 其他货物 | 8方垃圾斗 | 1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24,9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具体交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约定。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东县吉隆人民政府购买环卫车辆及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称: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龙腾路21号
联系方式:155*****77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二楼B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4日
标签: 环卫车辆 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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