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金寨县梅山镇转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防灾减灾】金寨县梅山镇转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金寨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十四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六安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金寨县发生多起台风、洪涝、干旱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全县累计受灾人口20.4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2.17万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20.86亿元。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奋战,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为适应机构改革要求,调整县减灾救灾委,明确各成员单位防灾减灾救灾的具体职责,厘清县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事权和责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

2.重大项目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县气象、水利、农业、林业、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地震、人防以及电力、通信等各部门在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时,十分注重提高项目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自然灾害来临时能够有效降低重要基础设施的损毁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五年来先后发放应急救灾款3643万元、倒房恢复重建补助款865.5万元、冬春救助款413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28万元。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极大改善,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款逐年降低,特大洪涝灾害的农房保险理赔金额从2016年510.6万元降至2020年的178万元。2020年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投入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应急抢险救援资金20803万元,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均能够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4.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进一步健全。加强储备库规范管理和物资储备工作,制定《金寨县县级救灾物资计划调用管理办法》,现储备总价值600多万元的救灾棉被、帐篷、折叠床、棉大衣、毛毯、空调被、以及棉衣等救灾物资,2017年投入300万元新建1900平米县级救灾物资库,并代储省级物资。加强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工作,每年与大型超市签订救灾物资储备协议书,对部分易受有效期限制的物资(食品等)进行协议储备。各乡镇分别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站(点)。2020年国家拨付防汛物资采购资金100万元、生活物资采购资金400万元、通讯卫星采购资金48万元,全县8个乡镇设置了物资储备库,48个村配置了通讯卫星电话,备灾能力稳步提高。

5.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任务分工明确,县气象局负责雨情监测预警,县水利局负责水情监测预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五年来,全县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下发文件、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多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6.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采取设置宣传彩门、张贴宣传标语、广场集中宣传、电视专题栏目、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送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宣传和推广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广大人民群众以及青少年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增强,全民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

7.“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化。我县先后创建全国综合减灾救灾示范社区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2个社区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8.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453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其中县级3人、乡镇级24人(每个乡镇1人)、村级426人(每村2人AB岗);建有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26支(其中社会应急救援队伍2支),应急救援队员784人。

(二)“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等灾害风险不断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可能呈现高发态势;农房切坡所建房屋及老旧房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待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还存在不足,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然不强。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全县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科技水平,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防灾减灾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工作方针,积极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建设美丽金寨。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生命至上,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通过降低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3.依法应对,科技支撑。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运用科技应对灾害,有效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

(三)总体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稳步推进。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事权和责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能够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规划衔接协调明显加强。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等规划中充分体现防灾减灾要求。

3.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灾后倒房重建及基础设施建设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4.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5.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制度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

6.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县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队伍知识化、年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的原则,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强涉灾主管部门与乡镇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综合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灾害监测地面站网和防灾减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充分利用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提高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三)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加强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着力形成以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更新换代,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保障体系;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等防灾减灾重大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康养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结合乡村振兴、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五)进一步增强科技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资源统筹,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科技化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风险与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技水平。

(六)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在重点乡镇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数量,提高应急救灾能力;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压实乡镇村防灾减灾责任,提高基层干部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内容纳入学前教育、在校教育,借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平台,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七)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政策措施,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注重灾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灾害管理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县、乡镇人民政府储备按照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加快推进基层备灾点建设,在重点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加强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在灾害事故高风险乡村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推广。

(二)防灾减灾教灾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工程。围绕提升自然灾害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大力加强县救灾减灾中心建设,明确职能定位,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减灾救灾业务工作相衔接,设定中心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服务、灾情核查和损失评估、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募捐、救灾物资储运等职能,为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科学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

(三)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以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为基础,对地震易发乡镇(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内城镇老旧住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农村民居进行抗震鉴定、评估和加固。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大幅消减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全县房屋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四)自然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加强森林火灾专业防扑火救援队伍建设,在重点林区分片建设森林火灾专业防扑火救援队伍。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以专业化队伍为基础、第三方力量为保障的多层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体系。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拓展水上搜救、电力保障、道路抢险、通信保障等救援功能。

(五)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县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在重点乡镇建设森林消防救援基地,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配备高科技智能化救援装备和训练器材,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推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价水平。开展社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加强应急避灾自救互救演练,按标准配备必要的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重点推动城乡社区积极开展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建设若干能够覆盖一定范围,具备应急避险、应急指挥和救援功能的规范化综合应急避难场所。

(七)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着力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新建或改扩建2-3个融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打造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八)农村住房保险工程。完善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和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优势,将农房保险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防灾防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农房保险在防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灾倒损农房群众的经济损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实现规划目标。

(二)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

(三)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县应急局、县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推动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严格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展情况报告,为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灾减灾 十四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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