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I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鹤浦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I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鹤浦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I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发布时间: 2022-01-24 15:50:10 次
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225-34-03-155974),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08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88.34万元,建设规模:1.污水深度处理工程:沿用近期规模,为1.0万 m3/d,其中主要处理构筑物按照5000m3/d配置设备;2.污泥深度脱水工程:要求脱水后的外运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3.出水水质:达到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建设地点:鹤浦镇污水厂内
2.2招标范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的新建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预装式变电站、脱水机房配套设备基础、脱水机房、含厂区内工艺管道、绿化及室外附属等工程(不包括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10.5117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高效沉淀池主体工程,且工艺管道及内部管道连接完成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www.nbggzy.cn,下同)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规定时间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确认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也会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确认结束后予以关注。
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请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分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
5.2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5家,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1)当投标确认成功的投标单位>15家时,先由业主推荐7家投标单位直接入围,推荐办法根据 2020 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21】27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7家(先进集体数>7家的,抽取7家;先进集体数≤7家的,全部入围);
(2)除推荐的7家单位以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8家单位入围(如业主推荐<7家时,则抽取家数应>8家,以保证总入围家数为15家);
(3)当3家≤投标确认成功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象山县分网上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http://www.nbggzy.cn)。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徐晖
电 话:****-********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工程 污水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