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被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被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1】00029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被监管人员被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月14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标准: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一级 评标因素 | 一级 权重分 | 二级评标因素 | 二级权重分 | |
商务 | A2=30% | 业绩 | 8分 | 投标人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具有被服采购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 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或合同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
综合信誉实力 | 9分 |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认证范围需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投标文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
售后服务 | 5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响应措施程度,售后服务承诺及可操作性,售后服务机构优势与人员协调配合的便利性,根据投标人优劣势进行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3分;一般:1分 | ||
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 | 8分 | 具有制作被、服主要设备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共8分。例:蒸汽发生器、粘合机、圆头锁眼机、缝纫机、电脑绗缝机、弹花机、梳棉机、棉胎除尘铺网机等以提供的设备发票为评分标准,未提供设备发票不得分 | ||
技术 | A3=40% | 技术指标响应 | 15分 | 须提供国家认可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面料检测报告;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情况评定: 全部响应计15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样品符合程度 | 20分 | 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样品的款式、缝制质量、缝制平整无褶皱,缝制均匀且线条流畅无线头:优7分 ,良5分,差2分; 样服整体外观、平整美观、设计合理、有误疵点、色差、异味等优7分,良5分 ,差 2分; 3、样服面料手感舒适度及挺拔性、透气性:优:6分, 良4分,差2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含供货、运输、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等),根据投标人优劣势进行横向比较: 1、供货人员配备充足、计划安排完善供货进度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科学合理的得5分; 2、供货人员配备基本充足、计划安排基本完善供货进度基本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合理的得3分; 3、供货人员配备不充足、计划安排不完善供货进度不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现变更为: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一级 评标因素 | 一级 权重分 | 二级评标因素 | 二级权重分 | |
商务 | A2=30% | 业绩 | 8分 | 投标人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具有被服采购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 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或合同扫描件为评分依据)。 |
售后服务 | 14分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响应措施程度,售后服务承诺及可操作性,售后服务机构优势与人员协调配合的便利性,根据投标人优劣势进行横向比较: 优得14分;良:8分;一般:4分 | ||
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 | 8分 | 具有制作被、服主要设备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共8分。例:蒸汽发生器、粘合机、圆头锁眼机、缝纫机、电脑绗缝机、弹花机、梳棉机、棉胎除尘铺网机等以提供的设备发票为评分标准,未提供设备发票不得分。 | ||
技术 | A3=40% | 技术指标响应 | 7分 | 须提供国家认可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面料检测报告,评定: 面料全部响应合格计7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样品符合程度 | 20分 | 1、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样品的款式、缝制质量、缝制平整无褶皱,缝制均匀且线条流畅无线头:优7分 ,良5分,差2分; 2、样服整体外观、平整美观、设计合理、有误疵点、色差、异味等优7分,良5分 ,差 2分; 3、样服面料手感舒适度及挺拔性、透气性:优:6分, 良4分,差2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 | ||
项目实施方案 | 1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含供货、运输、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等),根据投标人优劣势进行横向比较: 1、供货人员配备充足、计划安排完善供货进度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3分; 2、供货人员配备基本充足、计划安排基本完善供货进度基本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合理的得7分; 3、供货人员配备不充足、计划安排不完善供货进度不合理、质量控制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2、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岳阳市公安局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188号
联 系 人:许静电 话:*******
代理机构:湖南鑫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223号通海大楼2栋
联 系 人:荀智勇电 话:****-*******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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