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BGGF/JSZB 202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技术服务,系统主要用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的水环境在线监测以及大气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预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开展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建设,分为四个独立标的购置。

2.2.1标的一: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软件系统一套(涵盖水、大气,包括搭建服务器)。

2.2.2标的二:防城港自动环境监测子系统,大气方面,建设监测点位75台/套(已建设50台/套,需增设布置监测点位25台/套);粉尘激光雷达1套。水方面,实现防城港18个污水处理站水质水量在线检测。软件系统方面,建设1套防城港港区粉尘多维度云监测预警子系统,建设防城港自动环境监测软件子系统一套(涵盖水、大气,包括搭建服务器)。

2.2.3标的三:钦州港自动环境监测子系统:大气方面,建设钦州港区布置在线监测点位30台/套(勒沟作业区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水方面,实现钦州港7个污水处理站水质水量在线检测。软件系统方面,建设钦州港自动环境监测软件子系统一套(涵盖水、大气,包括搭建服务器)。

2.2.4 标的四:北海港自动环境监测子系统:大气方面,增设空气质量在线检测点位21台/套。水方面,实现北海港5个污水处理站水质水量在线检测。软件系统方面,建设北海港自动环境监测软件子系统一套(涵盖水、大气,包括搭建服务器)。

2.3交货地点: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防城港、钦州、北海三港区。

标的

建设单位

地点

标的一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

标的二

防城港码头

防城港

标的三

钦州码头

钦州

标的四

北海港码头

北海

2.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的四个月内(可按客观最快交货期投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单位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提供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明、学位/学历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3.1.3 资信证书: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工程咨询范围业务应至少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并可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以中咨协资信[2021]76号文件公示为准,资信证书需提供扫描件。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型项目(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需附合同及验收合格证书扫描件。(同类型项目是指港口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港口大气/水环境监测项目、港口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港口其他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等四类项目)。

3.3对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2019年、2020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项目)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8: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8室报名;也可电话报名(报名电话:****-*******)。

4.2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个人名义(不能以单位名义)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151*****5695。

(2)文件领取:现场报名的,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及报名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扫描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电话报名的,报名人须将个人银行转帐回执扫描件、报名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人收件地址、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gxjhtang@163.com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上报名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把投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报名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派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2月1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5楼1523会议室。

5.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3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18室。

收件人:郭工;电话****-*******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北部湾港自动环境监测系统(一期)技术服务项目(BGGF/JSZB 2021-40)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5.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5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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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电话:****-*******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楼915室

邮编:530021

联 系 人:丁工

电话:****-*******

电子邮箱:********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18室

联 系 人: 郭工

电话: ****-*******

电子邮箱: gxjhtang@163.com

招标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标签: 环境监测系统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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