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液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质量技术部 日期:2022.1.24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液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采购编号:FW—03—*******

采购项目名称:液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95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价

单位

预算金额(元)

备注1

备注2

1

液氮/氮气

1500

元/吨

195000

1.单价含税费、运费、装卸费、气体充装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供气方式为低温液氮储罐供气,故中标人需免费提供10立方米的液氮储罐供采购人使用,并负责储罐的运输、装卸、安装。

不接收进口

由于此次标的(液氮/氮气)是用于检验业务的,液氮/氮气使用量与业务量成正比例关系,具体购买数量无法准确预测,故设定总预算上限为195000.00元(人民币)。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竞标法,此次招标单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为协议供货,本次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期间需方按需购买,一事一结,气体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195000.00元。需方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供方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单次合同时限不超过12个月,所有合同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高发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经与需求部门沟通发现,本采购项目的标的为液氮供应的基本要求,目前需求部门急需液氮供给来保障部门的气瓶、安全阀等日常检验工作。

招标过程说明:经我部门第一次公开招标(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0日),因没有投标供应商而流标;随后我部门展开的第二次公开招标(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7日)仅有深圳高发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而流标。据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于10万元(含)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以及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的,若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采购。

本次招标文件内容清晰,我部将不再更改,现按采购规定,拟向深圳高发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质量技术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2F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采购牵头管理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

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

部和采购实施部门。

标签: 协议供货 液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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