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
1.3采购内容:依法代理清收不良资产(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次日起12个月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成交次日起三个月,三个月内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清收不能达到采购人认为的清收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如供应商提前完成本清收服务项目,双方则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协商确定。
1.5付款方式:供应商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将结算明细交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各部 门核对审批后,供应商须提供足额劳务费发票后,采购人将代理费用汇入与供应商约定账户。
注: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委托清收标的实行全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清收,确保采购人 权益。采购人根据委托清收不良贷款的实际入账金额,按照约定的标准折扣后计付报酬, 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负担任何费用(代理费具体比例详见采购文件)。
1.6服务地点:不良资产发生地
注:详见采购文件。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折扣报价:
意向供应商所报折扣,即为采购人支付供应商代理费的整体折扣,折扣基础值为10。采购人支付代理费金额为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收回不良贷款实际入账金额*代理费计提比例*供应商所报折扣。
注:供应商所报折扣须保留一位小数。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清收人员具体名单(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原件)。
4.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1月28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1@qq.com">********1@q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第4.1项-第4.3项要求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1月28日14:00至2022年1月28日15: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红旗大街18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王肃街15号11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曲女士
电 话:****-*******,*******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代理清收服务
1.3采购内容:依法代理清收不良资产(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次日起12个月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成交次日起三个月,三个月内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清收不能达到采购人认为的清收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如供应商提前完成本清收服务项目,双方则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需延长,由双方协商确定。
1.5付款方式:供应商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将结算明细交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各部 门核对审批后,供应商须提供足额劳务费发票后,采购人将代理费用汇入与供应商约定账户。
注: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委托清收标的实行全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清收,确保采购人 权益。采购人根据委托清收不良贷款的实际入账金额,按照约定的标准折扣后计付报酬, 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负担任何费用(代理费具体比例详见采购文件)。
1.6服务地点:不良资产发生地
注:详见采购文件。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折扣报价:
意向供应商所报折扣,即为采购人支付供应商代理费的整体折扣,折扣基础值为10。采购人支付代理费金额为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收回不良贷款实际入账金额*代理费计提比例*供应商所报折扣。
注:供应商所报折扣须保留一位小数。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清收人员具体名单(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原件)。
4.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9:00至2022年1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17:00时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0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1月28日09:00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1@qq.com">********1@qq.com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将第4.1项-第4.3项要求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邮箱标题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发送完毕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1月28日14:00至2022年1月28日15: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孙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红旗大街18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王肃街15号11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曲女士
电 话:****-*******,*******
招标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