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瑞里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康瑞里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康瑞里小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瑞里小区项目根据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井发改【2021】76号文件和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字第130*****2100032号文件,已经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陉审投资核【2021】5号)批复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井陉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康瑞里小区项目
2.2建设地点:井陉县微矿路12号
2.3建设规模:康瑞里小区项目建筑总面积38604.64平方米,其中1#住宅楼5564.97平方米,2#住宅楼5685.67平方米,3#住宅楼6075.60平方米,4-1#住宅楼3468.06平方米,4-2#住宅楼4321.73平方米,5#住宅楼6297.06平方米,配套楼191.69平方米,地下车库6999.8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5预算金额:9300万元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2年1月25日至 2022年1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聚源商务酒店八楼会议室,本次招标需要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显示日期且在公告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聚源商务酒店八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微矿路12号
联 系 人:李汉文
电话:138*****7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
联系人:许志国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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